閩南網11月20日訊(閩南網記者 陳玉玲 通訊員 陳旖旎)因感情不順利,女子鄭某借酒消愁后駕車上高速,沒想到被高速交警現場查獲。這下,“舊愁”未消又添了“新愁”。今日,閩南網記者從泉州高速交警獲悉,鄭某這起涉嫌危險駕駛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鄭某接受酒精測試
事情發生在11月13日,當天清晨5時許,泉州高速交警一大隊接指揮中心派警稱,有群眾舉報一女子駕駛一部白色小車從晉江上高速前往泉州路段,其有酒駕嫌疑。接報后,泉州高速交警一大隊民警迅速介入調查,并鎖定了涉嫌酒駕的車輛。大約10分鐘后,民警在沈海高速泉州收費站外廣場找到了嫌疑車輛和駕駛人鄭某。
當時,鄭某的呼氣酒精檢測結果顯示為190mg/100ml。經鑒定,其血液酒精含量為199.40mg/100ml,已遠超醉駕標準。
鄭某接受酒精測試
面對民警詢問,鄭某說自己因為失戀心情不好,12日晚上11點半在泉州市區的家中獨自喝酒,13日凌晨3點半左右,她喝完酒聽了一會歌,忽然想回龍巖老家。于是,她駕駛車輛從沈海高速池店收費站上高速,開到晉江路段后,又突然不想回家了,便從晉江收費站下高速。隨后,她又從晉江收費站上了高速,往泉州方向行駛,但開到泉州路段后感覺酒精“上頭”,開不動了。
最后,她就近從泉州收費站下高速,遇到了接到舉報的執勤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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