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4月24日訊(閩南網記者 蘇毓茹)記者從泉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為進一步提高職工賬戶資金使用效率,減輕貸款職工還款壓力,近日泉州再次優化了住房公積金委托逐月提取還貸相關辦理條件,將參與逐月還貸職工繳存賬戶留存金額從原來的6個月繳存額度下調為2個月繳存額度。
具體辦理條件修改為:一、申請人在申請辦理逐月提取還貸業務時,其住房公積金繳存賬戶里應留足2個月(含2個月)以上的繳存額度。 二、在逐月提取還貸期間,申請人每間隔12個月可申請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償還部分或全部公積金/貼息貸款,但繳存賬戶里應留足2個月(含2個月)以上的繳存額度。
此次業務升級進一步加大了政策惠民利民力度。一方面,對于首次申請逐月提取還貸業務的職工來說,準入門檻更低了,賬戶內留存2個繳存額即可申請辦理,可有效發揮該項業務為職工減輕月供壓力的作用。另一方面,對于辦理“沖還貸+還本”業務的職工而言,可以提取更多資金用于沖還貸款本金,進一步降低今后的每月還款金額。2020年底,泉州市在全省率先開通線上“沖還貸+還本”業務,喚醒職工賬戶“沉淀”資金,此次政策優化將進一步釋放流動性,預計可多提取8億-10億元資金,為職工每年節約利息支出約3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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