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9月4日訊(閩南網記者 蘇毓茹 通訊員 葉森森)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市工程領域招投標不規范影響營商環境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部署,有效發揮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營造公開公正、規范高效的招標投標市場,近日,泉州市住建局公布一批房屋市政工程建設領域違法違規典型案例。
兩公司相互串通投標 分別處罰款7萬余元
2024年4月1日,石獅市住建局從泉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平臺中發現福建某興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某杰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在參與投標龜湖東片區安置區(配套工程)時,投標文件存在雷同情況:編制時的計算機網卡MAC地址、CPU序列號、硬盤序列號等均相同。根據《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加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活動管理的通知》,應認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四十條第(一)項“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由同一單位或者個人編制”,即兩公司相互串通投標。
今年5月,石獅市住建局根據相關規定,對福建某興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某杰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分別處罰款70771.955元;對直接負責人陳某林、王某鴻分別處罰款3538.59775元。
串通投標報價 多家公司被處罰
2024年3月,德化縣住建局在辦理惠安縣人民檢察院提供的關于洪某等人涉嫌串通投標案的《刑事偵查卷宗》時發現,福建某寧建設有限公司、福建泉州某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泉州市某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存在參與圍標的公司違法行為,依法進行立案調查。福建某寧建設有限公司參與串通投標“德化縣鳳洋片區學校項目(幼兒園)”項目并中標,其法人代表林某為參與串通投標的多家建筑公司交納投標保函費、保證金、工程保險費用,其員工莊某為參與串通投標的多家建筑公司投標報名。
以上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三十二條:“投標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標報價,不得排擠其他投標人的公平競爭,損害招標人或者其他投標人的合法權益……”規定,依據相關規定,認定為違法情節嚴重。
德化縣住建局對參與串通投標的福建某寧建設有限公司、福建泉州市某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泉州市某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泉州市某淼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以及允許他人以自己名義投標的福建泉州市某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某某創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某某禹建設有限公司、福建某科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等11家公司分別進行行政處罰,合計罰款782164.18元。
違規承攬工程 累計罰款18.2萬余元
2024年4月晉江市住建局在辦理南安市人民檢察院檢察意見書時發現,中標單位福建省某公司允許蔡某以本企業名義承攬工程,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二十六條第二款、《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二款規定;蔡某掛靠該公司、以該公司名義進行投標并最后中標承攬該施工項目,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二款規定。晉江市住建局依法對其立案調查。
通過對當事人作調查筆錄及調閱相關內業資料,查明違法事實和違法違規行為。晉江市住建局依據相關規定,對該公司處工程合同價款2%的罰款,罰款人民幣88803.82元;對公司法人處單位罰款數額5%的罰款,罰款人民幣4440.19元;對蔡某處工程合同價款2%的罰款,罰款人民幣88803.82元。
投標文件解密硬件信息一致 涉嫌串通投標
2022年10月,晉江市某工程施工監理項目在晉江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標,經泉州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對投標單位的電子投標文件進行數據分析對比,篩選出A公司和B公司的投標文件解密硬件信息存在一致情況。根據《關于加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活動管理的通知》的規定,兩家公司的投標應認定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四十條第(二)項“不同投標人委托同一單位或者個人辦理投標事宜”的情形,視為兩家公司相互串通投標。以上兩家公司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三十二條規定。晉江市住建局依法立案調查。
通過項目招標文件、投標單位投標文件、對A公司及B公司相關負責人調查詢問、廈門某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開標評標過程情況說明、中標通知書等,查明違法事實和違法違規行為。依據相關規定,對A公司、B公司分別處中標項目金額千分之五的罰款,罰款人民幣2279元,對A公司、B公司法定代表人分別處單位罰款數額5%的罰款,罰款114元。當事人及單位均按時繳納罰款,此案辦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