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9月18日訊(閩南網記者 蘇毓茹)記者從泉州市發改委獲悉,《泉州市加力支持消費品以舊換新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于近日出臺,加力推進消費品以舊換新,加速釋放消費潛力,切實提升居民生活品質。《實施方案》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其中,汽車置換更新補貼已在福建銀聯“云閃付”上開放申領窗口,消費者點擊進入“云閃付”APP便可看到最新上線的“汽車置換”入口,全市超1.32億元最新汽車置換補貼即時開放申領。
加力推進汽車以舊換新
汽車報廢更新補貼提高至2萬元
根據《實施方案》,個人消費者于2024年4月24日(含當日,下同)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并購買納入工業和信息化部《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新能源乘用車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的,提高補貼標準:對報廢上述兩類舊車并購買新能源乘用車的,補貼2萬元;對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并購買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的,補貼1.5萬元。
汽車置換更新按照購買新車價格(購車發票金額,價稅合計)分三檔補貼,最高不超過15000元,購車價格為5萬元(含)至15萬元(不含)的,購買燃油車補貼8000元/輛;購車價格為15萬元(含)至25萬元(不含)的,購買燃油車補貼12000元/輛;購車價格為25萬元(含)以上的,購買燃油車補貼15000元/輛。購買新能源車的在上述各檔基礎上增加補貼1000元。
個人消費者轉讓的舊車應于2024年4月27日之前已登記在本人名下。新車的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開具地為補貼受理地。
加大家電以舊換新支持力度
8類家電產品予以補貼
《實施方案》提出,對個人消費者在泉州市購買2級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標準的冰箱(含冰柜)、洗衣機、電視、空調(含中央空調)、電腦、熱水器、家用灶具(含集成灶)、吸油煙機等8類家電產品給予以舊換新補貼。對購買1級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標準的產品,補貼標準為產品銷售價格的20%。對購買2級能效或水效標準的產品,補貼標準為產品銷售價格的15%。每位消費者每類產品可補貼1件,每件補貼不超過2000元。
支持家裝廚衛“煥新”
單人累計補貼最高20000元
對個人消費者購買家庭廚衛類、智能家居類、裝修改造類產品予以補貼,每位消費者單筆消費滿1000元,按照產品銷售價格(剔除所有折扣優惠后)的20%予以補貼,單筆消費最高補貼2000元,每位消費者累計享受補貼不超過20000元。
支持家庭適老化消費。對個人消費者購買護理床、輪椅(助行器)、緊急呼叫器、助聽器、電子血壓儀、電子血糖儀等適老化產品,單筆消費滿500元,最高可按照產品銷售價格(剔除所有折扣優惠后)的30%予以補貼,每位消費者累計享受補貼不超過5000元。
支持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
換購2000元以上電動車給予500元補貼
對消費者按照實施細則交回個人名下老舊電動自行車并換購電動自行車新車予以補貼。補貼標準為:產品銷售價格在2000元以下的,給予300元補貼;產品銷售價格在2000元(含)以上的,給予500元補貼;對交回老舊鋰離子蓄電池電動自行車并換購鉛酸蓄電池電動自行車的消費者,額外再給予100元補貼;每位消費者可享受1次補貼。
支持交通運輸領域報廢更新
報廢并新購貨車每輛車補貼8萬元
按照國家補助標準,對報廢并更新購置符合條件的貨車,平均每輛車補貼8萬元;無報廢只更新購置符合條件的貨車,平均每輛車補貼3.5萬元;只提前報廢老舊營運類柴油貨車,平均每輛車補貼3萬元;對車齡8年及以上的城市公交車車輛更新和新能源城市公交車輛動力電池更換,平均每輛車補貼6萬元。2024年支持提前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老舊營運柴油貨車100輛以上,新增更新國六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或新能源營運貨車110輛以上,更新新能源公交車及動力電池340輛以上。
支持老舊農業機械報廢更新
新增6個農機種類納入補貼范圍
《實施方案》提出,報廢20馬力以下的拖拉機,單臺最高報廢補貼額提高到1500元;報廢聯合收割機、播種機等并新購置同種類機具,在現行補貼標準基礎上,按最高50%提高報廢補貼標準;在中央財政資金補貼報廢的9個農機種類基礎上,新增谷物(糧食)干燥機(烘干機)等6個農機種類納入補貼范圍。
完善回收循環利用體系
推進廢舊裝備再制造
支持再生資源回收綠色分揀中心、智能分類回收設施、生產企業逆向回收物流體系、“互聯網+回收”體系等建設,支持報廢汽車、廢舊家電等精細化拆解,促進廢舊動力電池拆解和規范化梯次利用,推進廢舊裝備再制造,實現再生資源“變廢為寶”循環利用。推動商家在家電以舊換新等活動中為消費者提供便利的“上門送新并收舊”服務,將回收的舊家電等交給有資質的回收企業進行環境無害化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