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11月27日訊(閩南網記者 陳玉玲)蓬勃發展的文旅產業,在給世遺泉州帶來生機和活力的同時,也給文化遺產的保護工作帶來新挑戰。27日,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展“法沁文馨”泉州文化遺產保護合作系列活動,打出司法保護的“組合拳”。
揭牌儀式
在現場舉行的捐贈儀式上,泉州一廣告公司將“半城煙火半城仙”的商標捐贈給泉州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下屬的泉州市文物保護中心。
早前,泉州一廣告公司注冊了“半城煙火半城仙”商標,并以商標侵權為由,將一些在經營推廣活動中使用“半城煙火半城仙”的商戶、公司告上法庭。在今年“4·26知識產權宣傳周”期間,泉州知識產權法庭審結該起商標侵權案,駁回了該廣告公司的訴訟請求。泉州中院確認,“半城煙火半城仙”是泉州獨有的城市文化宣傳語,是泉州多元文化的形象表達,且隨著泉州文旅產業的日益繁榮以及“半城煙火半城仙”在泉州旅游宣傳中的普遍使用,該詞句在社會公眾中已形成極高的知曉度,成為國內外游客對泉州的標識性記憶,是與泉州城市形象高度關聯的公共文化資源。
案件宣判之后,法院不遺余力地促成商標權利人與泉州市文旅局達成商標轉讓意向,案涉公司將“半城煙火半城仙”商標無償捐贈給泉州市文物保護中心。今后,該商標將在文旅部門的規范管理和指導下使用,打造為展現泉州獨特城市氣質的優質IP。
當天,泉州中院、市文旅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和中國閩臺緣博物館共同簽署《建立泉州文化遺產保護多元協作機制合作協議》。相關部門將聯合推動文化遺產的保護利用,為文化遺產的傳承與發展提供有力支撐,同時整合各單位優勢資源,共同筑起文化遺產保護的安全壁壘。
與此同時,“法沁文馨”泉州市文化遺產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站及“法沁文馨”泉州市涉臺文化遺產司法保護基地舉行揭牌儀式。集美大學海洋文化與法律學院副院長羅施福以《商標的注冊、使用與執法規范》為題,向全市法院從事知識產權審判工作的干警、市文旅局工作人員、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等人員進行授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