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泉州文旅產業的“出圈”,夜市經濟也進入快車道發展。在當前經濟形勢下,夜市經濟有效激發了市場的活力和創新能力,助推了經濟的內生增長。而“夜食”經濟是夜市經濟的重要組成。針對夜市食品安全問題,相關部門科學部署、合理分工、嚴格檢查,為保障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提供了有力支撐。但是夜市食品經營與管理還存在許多問題,為此,九三學社泉州市委員會擬向市兩會提交一份關于夜間食品安全監管的建議。
落實各方主體責任
夜市開辦者需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指導場內的食品經營者依法經營,提供符合標準的用水設施和基本衛生設施,對夜市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建立夜市食品經營者檔案。
督促經營者落實進貨查驗和索票索證等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制度;配備專門的保潔人員,保持夜市食品經營場所內外環境衛生;配備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落實從業人員培訓、健康管理和衛生制度;定期開展食品安全培訓,并實行考核退出制,推動落實從業人員的食品安全理論知識和操作技能水平的提升。
夜市食品經營者應配備必要的冷藏冷凍設備設施,所有食品均當餐制作,不得隔夜銷售;按照規范流程清洗、消毒、保管餐(飲)具;如使用一次性餐(飲)具的,必須符合相關規定。
教育與處罰相結合
專門抽調執法力量,加強夜市食品安全巡查監管。以食品從業者的經營資質、食品原料的索證索票及檢驗報告、經營衛生條件、從業人員管理、經營過程控制為重點,強化夜市肉制品專項檢查。緊盯夜市上銷售的羊、牛、豬肉等常見肉類制品,通過檢測技術手段,重點檢測肉制品的動物源性成分、亞硝酸鹽等項目,嚴厲查處銷售假劣肉制品、使用過期變質原料、食品添加劑違規違法添加等行為。
相關執法部門引導、監督夜市食品開辦方和經營者的運營和自主管理。推行柔性執法,對輕微違法行為能夠及時整改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采取約談、建議、提醒、勸告等教育引導方式,督促及時改正;對情節較重,明知故犯、屢教不改但尚未形成重大隱患、造成危害后果的,采取限制進入、予以清退等措施;對情節嚴重,存在重大隱患或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法進行嚴厲查處。
■融媒體記者 林福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