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1月27日訊(閩南網記者 蘇毓茹 通訊員 朱夢瑩)記者從泉州市總工會獲悉,今年泉州市總工會繼續開展“幸福返泉”交通費補助活動,符合條件的非泉州籍在泉務工人員,可申領50元至500元不等的返程交通費補助。符合條件的職工,可在2025年2月17日至3月31日期間,通過“泉工e家”微信服務號“幸福返泉”專欄在線申領。
據介紹,今年補助標準按照返泉地點遠近和交通便利情況,福建省內共分為3檔,補助50元至150元;福建省外共分為5檔,補助200元至500元。若實際發生的交通費低于對應檔次最高標準,按實際發生的票面費用予以補助。活動期間,每人只可申領一次交通費補助。
本次活動參加對象為非泉州籍的在泉務工人員(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除外),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非泉州戶口(以身份證或護照記載為準);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且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工會會員組織關系隸屬于泉州市的基層工會,且職工所在工作單位按規定向泉州工會繳交工會經費;個人信息已被采集或錄入至全市工會會員實名制數據庫中;職工本人在規定時間(2025年1月14日至2月22日期間),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包括火車、高鐵動車、汽車、飛機、輪船等)從戶口所在地或探親地返泉來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