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4月18日訊(閩南網記者 陳玉玲 通訊員 趙美緣 文/圖)即日起至4月30日,泉州交警部門在全市開展電動自行車各類顯見性違法行為專項整治行動,進一步提升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的安全防護水平,加強轄區電動自行車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交警部門查處電動自行車違法行為
此次專項行動的重點時段為早晚高峰、周末、夜間等,重點集中整治電動自行車在機動車道內逆向行駛,同步查處不按道行駛、闖紅燈、違規載人、無牌、改裝加裝上路等顯見性交通違法行為。整治的重點區域為城市主次干道、主要交通路口和商業街區、學校周邊、農貿市場周邊等交通流量較大的區域。
專項行動期間,各地公安交警將通過“定點設卡+流動執法”的方式,對電動自行車各類顯見性交通違法行為進行集中整治。同時,還將充分發揮鐵騎機動靈活、反應快捷的優勢,加強路面網格化聯動巡邏和喊話勸導,切實加強對電動自行車各類交通違法的嚴管力度。
交警提醒,騎行或乘坐電動自行車時,務必嚴格遵循各行其道、右側通行和安全通行的原則。有非機動車道的情況下,一定要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切不可在機動車道上逗留。當途經設有交通信號燈的交叉路口,非機動車需依照信號燈指示通行;若路口沒有信號燈,則要仔細觀察路況,確認安全后再通過。特別要注意的是,頭部是人體最為脆弱的部位。電動自行車騎行人員若未佩戴安全頭盔,一旦發生事故,后果不堪設想,因此騎行時務必正確佩戴安全頭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