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4月29日訊(閩南網記者 蘇毓茹 通訊員 肖秋思)“五一”假期將至,為進一步規范節日旅游市場價格秩序,打造放心消費、放心旅游的價格環境,近日,泉州市市場監管局、市發改委聯合發布倡議提醒,規范節日旅游市場價格行為。
相關部門提醒全市廣大經營者,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等法律法規規定,誠實守信、依法經營,不得擾亂市場價格秩序、侵犯消費者和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
要從維護城市旅游形象、企業自身聲譽和促進旅游服務業長遠發展的角度出發,遵循公平、合法、誠實講信用原則,尊重市場規律,綜合考量經營成本、市場供需、配套服務、消費承受能力等因素,依法合理行使自主定價權;要確保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務質價相符,不得以次充好,杜絕“天價”現象。
要嚴格落實明碼標價規定,景區景點應在售票處醒目位置公示收費標準、依據、投訴電話;住宿服務線上線下均應明確標示所提供客房服務對應的價格;餐飲服務應在經營場所內標示當日或當時的菜品價格、計量單位、收費標準等內容;經營性停車服務應在停車場入口處、繳費地點等顯著位置標明收費標準、收費方式、免費時間、落實的優惠政策等內容。當商品(服務)價格發生變動時,經營者應及時調整相應標價,不得價外加價、“坐地起價”。
要增強誠實守信意識,秉持契約精神,嚴格踐行價格承諾;要按照宣傳、承諾的內容提供商品或服務,不得在訂單生效后單方面毀約或擅自提高價格,不得實施低標高結、虛構原價、虛假打折、先提價后打折等價格欺詐行為,杜絕“坐地起價”“漫天要價”。
相關經營者要自覺履行主體責任、社會責任、法律責任,認真開展自查自糾,積極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要主動接受、配合主管(監管)部門的監督指導,確保合法合規經營。各相關行業協會要發揮正面示范引領作用,加強行業自律管理,完善約束機制,共同維護行業價格秩序。
節日期間,泉州將加強市場價格監管、監測,同時聚焦網民熱議、投訴舉報反映突出的問題,進一步加強價格穩控監督。對于經營者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有價格欺詐行為的,最高可處50萬元罰款;對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造成商品價格較大幅度上漲的,最高可處500萬元的罰款;涉嫌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處理,并視情予以曝光。
如若遇到價格糾紛或者發現價格違法行為,市民和游客朋友請保存好相關證據,并撥打“12315”投訴舉報電話或直接向屬地市場監管部門投訴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