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城鎮居民醫保參保登記、繳費和就醫結算流程圖:
泉州城鎮居民原則上以家庭為單位,在戶籍所在地社區(村委會)登記并繳納醫療保險費。具體參保程序如下:
(一)居民參保以家庭為單位。參保時需攜帶《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一寸彩色相片1張到戶籍所在地社區(村委會)服務站辦理參保登記手續。社區(村委會)服務站工作人員負責審核相關資料,收取醫療保險費,并將醫療保險費繳至指定的財政專戶,由街道辦事處(鎮政府)統一向轄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參保登記。
(二)重度殘疾人和低保人員參保,同樣以家庭為單位,分別憑《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傷殘等級證書》和《福建省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經社區(村委會)工作人員審核后辦理參保登記手續,并提供以上原件和復印件。由戶籍所在地街道(鎮)勞動保障事務所對其資格進行審核、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辦理參保手續。辦理參保登記后,凡符合免繳醫療保險費條件的參保居民,均須由轄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和有關部門審核后,方可享受其免繳資格。
(三)參保居民退出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不再享受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原繳納的費用均不再退回。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年限不作為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年限計算。
(四)靈活就業人員退出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若再次參加職工醫保,其參加居民醫保年限不予計算,應補繳斷保期間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方可合并計算繳費年限;未補繳的視同首次參保。
(五)居民參保后在結算年度中出國定居、服役、戶籍遷出或死亡,當年已繳納的參保費用均不辦理退費手續,保險關系自行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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