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什么情形下的醫療費用不能報銷?
1、在國外或港、澳、臺地區就醫的費用;
2、在非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用(危重病搶救的除外);
3、因交通事故、醫療事故或其他責任事故由他方承擔責任的醫療費用;
4、因本人酗酒、自殺自殘(精神病人除外)、打架斗毆、吸毒及其他違法亂紀行為造成傷害的醫療費用;
5、因美容、矯形等進行治療的費用;
6、已由其他險種(個人參加商業保險除外)、第三方責任人等支付的費用;
7、其他依法或依有關規定不應予以支付的醫療費用。
本地區發生嚴重自然災害或疾病暴發流行等意外風險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由同級人民政府撥付專款解決。
十四、參保居民憑什么就醫看???
憑醫療保險IC卡。IC卡就醫和結算專用憑證,由參保居民保管使用,不得轉借他人。首次醫??ㄙM用由所轄政府承擔,后因遺失、損壞等需補辦的,補卡費用由個人承擔。
十五、參保居民如何看病就醫?
辦理住院手續時,須持本人醫保卡到定點醫院就醫(定點醫院與職工醫保定點醫院相同)。未憑卡辦理住院的,需于入院3日內攜帶疾病證明書向所屬醫保中心報告,經同意后,方可補刷卡結算,否則其住院費全部由個人承擔。
十六、如何辦理門診特殊病種?
由定點醫院相關科室副主任醫師以上(含副主任醫師)填寫《門診特殊病種審批表》經醫院醫保科蓋章同意后,攜帶疾病證明書及有關醫學報告等資料,向所屬醫保中心申請辦理。達到條件的,由醫保中心發給“門診特殊病種診療證”。
十七、如何辦理轉院、轉診?
經統籌區內最高等級醫院專家會診,由轉出醫院副主任醫師以上(含副主任醫師)填寫《參保人員轉外就醫申請表》,經醫院醫??茖徍?,分管院長簽署意見后,向所屬醫保中心報備即可。轉院轉診的醫療費用先由個人墊付,再向所屬醫保中心報銷。報銷時應提供的必要材料如下:居民醫???、疾病證明書、發票、費用匯總清單、長短期醫囑、出院小結等,醫院材料需加蓋“病案室專用章”。
十八、因緊急搶救入住非定點醫療機構或在國內旅行、探親期間,因急診住院的費用如何處理?
在發生急診3—5個工作日內,先通過電話聯系或委托他人持書面報告向所屬醫保中心報備,醫療費用先由個人墊付。報銷時提供上述“第十七條”所要求的報銷材料向所屬醫保中心報銷。
十九、居民醫保基金如何有效監督?
勞動保障和財政部門負責居民醫?;鸬墓芾砗捅O督,審計部門定期對基金收支和管理進行審計。各級社監委加強對基金的監督。居民醫保基金要定時向社會公開收支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