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改革
做好教育
“這一首要民生”
《決定》摘錄:大力促進教育公平,統籌縣域、城鄉義務教育資源均衡配置,全面完成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不設重點班,破解擇校難。
解讀一:推進校長教師校際交流
深化義務教育學校城區“小片區管理”,推進農村薄弱校“委托管理”改革試點,推廣“名校辦分校、老校帶新校、強校扶弱校”等辦學模式。
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校際交流,構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擴大優質教育資源覆蓋面的有效機制。探索完善擴大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的政策和模式。完善特殊教育體系,推進特殊教育向學前教育和高中階段職業教育兩頭延伸。
解讀二:構建人才培養“立交橋”
支持華僑大學、泉州師院等在泉高校辦出特色和水平,落實高校辦學自主權,加快現代大學制度建設,完善內部治理結構,創新人才培養模式,推進政產學研良性互動的平臺建設,主動服務區域發展。
支持在泉高校積極探索境外辦學模式。支持辦學條件優良的高職院校升格為本科院校,推動薄弱高職院校加快調整改造與重組。
支持我市高職院校開展中高職一體化辦學、集團化辦學、招工招生一體化和應用型本科人才培養、聯合培養專業碩士等改革試點,構建多種形式人才培養“立交橋”。
醫療改革
民辦醫院有編制
落實“單獨兩孩”
《決定》摘錄:統籌推進醫療保障、醫療服務、公共衛生、藥品供應、監管體制綜合改革。
優先支持社會資本舉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
落實執行一方是獨生子女的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的政策。
《決定》著力破解“看病難”,提出建立健全與常住人口規模相適應的醫療服務配套體系,統籌推進醫療保障、醫療服務、公共衛生、藥品供應、監管體制綜合改革。
解讀一:提升基層醫療服務能力
調整優化醫療機構規劃布局,擴充優質醫療資源。改革醫保支付方式,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
深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完善合理分級診療模式,健全社區醫生和居民契約服務關系,提升基層醫療服務供給能力。
解讀二:允許民辦醫院人才流向公辦
泉州社會辦醫有資金、有能人、有環境,條件得天獨厚。針對醫療資源總量不足的實際,泉州已出臺《關于加快推進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的實施意見》,明確17條優惠政策。其中一條是,給予民辦醫療機構的醫務人員事業編制,允許具有事業編制的民辦醫療機構衛技人員在各類公立醫療機構間有序流動,這可以有效緩解人才短板。
解讀三:落實“單獨兩孩”
泉州將推進計劃生育工作,銜接落實好“一方是獨生子女的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