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這半個多月來,記者多方走訪了多家派出所和法院得知,類似由“臨時夫妻”引發的案件,諸如斗毆、遺棄私生子、重婚等時有發生。但由于事件特殊,相關部門多以涉及隱私而不提供案例。
這個人群的故事,并非僅僅是“別人的事”。他們都是現實生活中的工人,都是某一個家庭的成員。這里摘錄一些媒體近期見報的案例,希望更多讀者能關注他們。
1.晉江男女為分手打架
去年9月,在晉江陳埭一鞋廠宿舍,一對“臨時夫妻”為分手打得不可開交。龍巖男子賴某與貴州女子李某都已結婚生子,在晉江打工時同居。開始同居時都未說出來,直到李某懷孕后才相互坦白。“我一個女人在外,需要有人照顧。”李某說。(中國新聞網)
2.永春女子生下雙胞胎
去年11月,33歲的永春女子林某因犯重婚罪,一審被石獅法院判處拘役1個月,緩刑2個月。林某婚后發現丈夫好賭,于是獨自外出打工。2011年,林某在石獅華山村一家工廠上班,和同廠的江某同居,隨后生下雙胞胎女兒。3個月后,江某發現林某重婚,隨后起訴。(海峽都市報)
3.廈門兩人因重婚獲刑
今年7月,廈門一對“臨時夫妻”雙雙獲刑。鄧某是重慶人,已有妻兒,四川女子曉麗因嫌棄丈夫好吃懶做,只身到廈門。兩人相識后同居,還生下女兒。去年,曉麗的丈夫舉報二人犯重婚罪。法院判決其行為構成重婚罪,一審判處兩人拘役4個月,緩刑6個月。(海峽導報)
4.想找臨時老婆引強奸
24歲的武某是山東人,在老家已結婚,獨自來蘇州打工。武某寂寞難耐,難以排解性欲,想找個已結婚的當“臨時老婆”。他對同廠女同事數度求歡不成,竟用暴力強奸女同事并致她懷孕墮胎。武某因犯強奸罪被判刑6年。(城市商報)
5.已婚女辦假證再嫁人
女子瞞著丈夫辦假證第二次嫁人,面對兩個丈夫,難以選擇。今年7月2日,見妻子趙女士被“臨時丈夫”扣車逼離婚,廣西桂林的譚先生無法帶走老婆,無奈報假案稱妻子遭人強奸。事實卻是,趙女士離家在外打工,認識工友王某,于是瞞著丈夫要嫁人。(桂林生活網)
6.外來工犯重婚超85%
今年3月11日報道,東莞市第二法院介紹,從2009年至2013年,該院共受理重婚罪案件16宗。其中涉案人員共14人,外地戶籍為12人。超過85%的為外來工,都是“臨時夫妻”關系導致的。(深圳特區報)
(應受訪人物要求,文章的“臨時夫妻”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