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讀】
石結構房屋改造 可享資金補助
泉州石改政策
泉州將在5年內完成全市1.61億平方米石結構房屋改造任務,涉及居住人口301萬人。省、市接連出臺泉州石改扶持政策。昨日,泉州市住建局相關人員作了解答。
1.問:哪些石結構房屋可申請改造?
答:城市規劃區、縣城、建制鎮鎮區范圍內,未納入5年內改造計劃,或規劃進行成片改造但超過5年未實施,以及城鎮規劃區外的石結構房屋,在符合規劃要求,并留足道路及公共設施空間的前提下,均可申請自行改造。
位于5年內改造、近期重點建設范圍以及市、縣、鎮一級主干道控制范圍區域內的石結構房屋,可按程序辦理用地和建設手續,組織異地建設。
2.問:石結構房屋改造資金補助標準是多少?
答:(1)位于城鎮規劃區范圍的成片石結構房屋改造,可申請納入城市棚戶區改造,獲得以下補助:①約6000元/套的棚戶區改造補助,受理申請部門:住建、財政;②約6000元/套的配套基礎設施建設補助,受理申請部門:發改。
(2)城市零星石結構房屋改造可申請納入城市棚戶區改造,獲得約6000元/套的棚戶區改造補助,受理申請部門:街道辦事處、鎮政府。農村零星石結構房屋改造可申請納入造福工程,獲得3000元/人的補助,每戶補助不低于10000元,受理申請部門:鄉(鎮)政府。
(3)城市低收入家庭、農村五保戶和低保戶家庭等低收入弱勢群體在(1)、(2)項補助的基礎上,還可獲得12000元/人(其中:縣級財政補助8000元/人,市級財政4000元/人),最高不超過48000元/戶的補助,受理申請部門: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
上述補助標準將根據中央、省、市、縣當年度下達的補助標準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