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深讀·第三十三期
小區的商業機密
小區的商業機密
閩南網3月17日訊 您住的小區,物業公司有沒有喊虧?
一到年頭年尾結算時,好多物業公司都向業主叫虧,好像等米下鍋一般。有趣的是,我們卻也發現,不少“賬面上入不敷出”的物業,日子其實過得蠻滋潤的。
本期《海都深讀》,咱就說說小區的公共收入——聽說,這還是一個商業機密。
海都記者走訪了泉州市區15個小區,探尋發現:一些物業揣進自己腰包的錢,還真不少。
細細一算,光類別就有十好幾種。有電梯廣告費、各種張貼廣告費、公共車位出租費、家政服務、代買代賣、租房中介,還有各種入場費,大到裝修入場、通信基站,小到飲水機、郵寶、自動販賣機等進駐,有的物業還搞起了團購生意。
他們到底賺了多少?
記者走訪部分廣告商和大部分小區物業,給出的答案幾乎一致:商業機密。
機密被揭開,還是蠻讓人吃驚的。調查發現:有的一部電梯視聽廣告一年就要3000多元;有的僅出租公共車位的收入就占總收入的30%——這筆錢動輒幾十萬元,他們甚至從未提起過。
照理說,這都是業主們的公共部位、共同設施設備經營賺的錢,這些錢壓根兒就不是啥機密。作為業主,您可以決定賺不賺,也有權要求看一看、算一算,甚至可以要求分一分。
現實卻是,業主能看到這筆錢的還很少。有的物業藏著掖著,偷偷補貼,有的則一邊喊窮一邊轉嫁到公攤。結果,再合理的公共收入和開支,沒有透明公示和監督使用,就成了一筆糊涂賬。
閃亮亮的景觀燈誰買單?
泉州洛江嘉琳廣場樓頂閃亮的夜景燈
夜晚閃亮的景觀燈,白天氣派的噴泉,讓洛江嘉琳廣場的業主美美地享受了六年。即使一套100平方米的房子,每月也只需支付80元的物業費。這是開發商曾許下,而后一直尷尬地支撐了6年的美麗諾言。為此,他們每年需要墊付400萬的各種費用。
今年,物業和業主之間的矛盾發生了。因為這筆巨大的開支,不知該誰來買單。
每月物業費100多,為啥公攤突然多收300元
3年前,市民小周(化名)在洛江區嘉琳廣場買了套房。他在豐澤上班,房子買在嘉琳廣場,看中的是小區舒適的環境和景觀。特別是一到夜里,小區樓頂上的景觀燈,成為附近的一道風景線,廣受周邊朋友好評。
有次朋友來玩,看到小區內偌大的噴泉,贊嘆不已,這讓小周長了不少臉面。而且,小區內沒有煩人的電梯廣告、促銷活動,這點也讓小周覺得難得。
只是,這一道道“物美價廉”的視覺盛宴,因去年年底一張告示單變成了負擔。物業公司在小區電梯里貼的告示:要求業主們自今年1月1日起繳交公攤費用,包括綠化、電梯費用、景觀燈和噴泉水電費等所有公用設施費用。
這筆錢可不少。業主許先生曾到物業公司咨詢過,如果所有公共設施部分都要分攤的話,每戶一個月差不多要300元的公攤費。不少業主因無法接受,3個多月過去,這事仍僵著。
“景觀燈、噴泉是開發商自己要宣傳他們樓盤的一種手段,如果這些錢要攤到業主身上,未免也太不合理了。”小周和許先生當初都是沖著這兒的環境來的,突然要為此買單,覺得很不劃算。
除了一味排斥,也有業主提出開源節流的解決方案。業主楊女士認為,景觀燈和噴泉也屬于公共設施,應該公攤,只是平時沒必要天天開放,節假日開放下,這樣公攤費用會少一些。業主陳先生覺得,如果景觀燈和噴泉都關了,太可惜了,他建議自家物業公司學習其他物業公司,利用小區的公共設施增加經營性收入,貼補公共設施成本費用。
現在負責的物業公司,是嘉琳廣場開發商前期物業——泉州市北方物業有限公司。
該公司負責人先給海都記者算了一本“虧損賬”:小區2008年交房,6年來,小區所有公共設施的公攤費都由開發商貼補,每年大約400萬元,光景觀燈和噴泉的水電費就要100萬。目前入住業主2500多戶,物業費每平方米0.8元。小區內目前共有物業工作人員近200名,單靠收取物業費,每年已是虧損狀態。
該負責人說,小區目前沒有公共設施的經營收入。2001年,他們曾管理的福新花園城是泉州市最早做電梯廣告的,當時一個電梯廣告一年收費220元,可就做了7天,因業主議論,懷疑物業公司通過這種方式賺大筆的錢,開發商認為此舉會破壞物業企業名聲,便不再做。現在他們物業公司所在的樓盤,都不做電梯廣告。
可是,貼了6年錢,開發商也覺得不合理。該負責人說,和業主溝通過后,他們決定減少有異議的景觀燈和噴泉費用。這樣算來,每戶大約只要分攤100元公攤費。只是,每月讓業主多交100元,海都記者采訪這么多天下來,發現業主也沒那么容易買單。
物業費提高50%,業主合作率卻能達到96.11%
對于業主來說,開發商能提供好的環境,物業能提供好的服務,又不需要多交錢,那是再好不過。那類似嘉琳廣場的那尷尬的400萬費用又該如何填補呢?
比嘉琳廣場晚一年交房的湖景花園小區,位于湖心街與溫陵路交叉口,這也是一個綠意盎然花團錦簇的舒適小區。而從提供給小區業主的一份公開年度報表顯示,該小區的物業繳費率達到96.11%。
這份年度報表就放在小區電梯門口,詳細羅列了該小區去年一整年的各項收入和支出,公示欄下方配有的文件袋內,還裝有這些水電費等各種公攤費用的正式發票。
海都記者仔細翻看這份報表,收入主要有管理費收入(物業費)和公共設施經營收入兩項,共為1978817.81元。其中,經營性收入占7.93%,包括游泳池收入、第三產業收入、其他收入三項,將近16萬。其中,第三產業收入備注著“收零星停車管理費、移動、聯通等場地管理費”,而其他收入則備注“收配套服務費”。
該小區物業公司——南方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黃濟志說:“應該讓業主明明白白消費,沒什么好隱藏的。”他介紹,這一做法已是多年的慣例,每月小區的所有收入開支都報送給業委會,每一季度或一年度,將這些開支公示在各樓梯的告示欄,甚至印發給每戶業主手中。對于小區較大的公共收入開支項目,則采用招投標方式,聯動業委會、物業、廣告公司等三方簽訂合同。
湖景花園這種透明的公示方式,不僅解決了經營性收入可能帶給業主的猜忌,似乎也打開了與業主溝通的一道敞亮的大門。
業主陳先生稱,起初他并不在意小區的收入支出,只關注物業費收取及保潔、安防等各種物業服務是否做到位,但當收到物業公司主動上門送來的小區收入開支,了解到小區管理的相關事項時,他坦言,這個做法很聰明。因為當物業出現虧損,或要調整物業費用時,業主的主動性將更強。
2009年交房當年,南方物業作為前期物業接手湖景花園,小區的物業費用為每平方米2.5元,開發商補貼0.9元,業主只需支付1.6元。2010年,湖景花園小區成立了首屆業委會,與此同時物業方將過去一年收支透明化,那次物業聘選,90%以上的業主表決同意繼續聘任南方物業,并接受每平方米2.5元的物業費,全額由業主支付。物業方把這一切歸結于業主對物業的信任。
“其實,現在物業經營確實有點難。”物業行業一不具名人員稱,有的小區一開始覺得有灰色收入便掖著藏著,但隨著業主意識及對物業服務期待的提高,這種做法容易讓業主覺得物業不夠誠信,也容易引發矛盾,主動公開的做法,其實更便于物業自身的發展。黃濟志也認為,公開透明的管理方式,也會得到應有的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