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老夫老妻成陌路
阿海和女兒坐在家門前的石凳上聊天
“孩子的事,我們老人家沒那個精力,已經不想再摻和了。”見到阿麗的父親,他情緒有些激動。
老人家說的是阿麗和阿海離婚的事兒。
阿海和阿麗一起走過了20年,算是老夫老妻了,卻從兩年前開始,一直折騰著離婚。
婚是離了,事卻沒完——在今年4月初,因拒不執行法院判決,阿海被司法拘留15天。
親人也弄不懂,阿海挺老實的一個好人,怎么就被抓了。
求助電話打進海都熱線通95060,一對形同陌路的老夫老妻,從紛雜的往事中慢慢呈現。
童言無忌
4月10日,海都記者第一次來到阿海家。阿海的母親、姐妹及20余名親朋,擠在家門前5平方米的走廊上,幾乎占滿。
“他是無辜的,你說,哪有父親留自己的孩子在身邊,就被抓去關了的呀。”大廳里的一群親友,紛紛打開了話題。
流言的開始,來自大女兒小清。“小孩子不懂事,跟同班小孩子說,自己在縣城還有個爸爸。”阿海姐姐說,有個小孩子回家就問爸媽,為什么小清會有兩個爸爸,而自己只有一個。大人一下子看出端倪,找到阿海母親偷偷訴說,算是報信,也是核實“真相”。阿海家人找來小清,要問個清楚,村里頭便已經流言四起。
那是2013年,小清已經6歲了。她與妹妹小雨,那時周末常到在縣城打工的母親租房住。“媽媽總是叫我們早點睡,然后就到另外一個房間,跟另一個男人睡覺”,阿海的家人復述那時候小清的回答,追問那個男人是誰,小清卻搖搖頭,只說男的胖胖的,頭微禿,母親總讓她們喊他“爸爸”。
除了交代封口,阿海家人也悄悄帶著兩個孩子,到泉州東南醫院做了鑒定。
醫院出具的鑒定結果,不算太意外,卻讓阿海一家心涼了一截,兩個女兒都與阿海沒有血緣關系。
老夫老妻
在家屬安排下,記者到拘留所探望了阿海。
回憶曾經一起的20年,阿海也承認,前面的14年,妻子幾乎無可指責。放在鄰居眼里,在2007年前,阿麗也算孝順、懂事。
1993年,經朋友介紹認識,兩人16歲。“那時候只能說懵懵懂懂,一半是感情,一半也是被家人推著走。”阿海說,交往沒多久,兩人相互覺得對得上眼,便開始同居。第二年,順理成章地擺了喜宴。
眼瞅著小夫妻身體健健康康,也正常行房,但阿麗的肚子卻沒有絲毫懷孕跡象,家里人也開始著急,特別是1999年,雙方正式補辦了結婚登記手續后,“只要聽說哪邊有不錯的醫生,我就會拉著她一起去”,在阿海看來,那時候阿麗的心,也是向著自己,她不會催,還經常寬慰他“別著急”、“再試試”。
不孕的尷尬,持續到了2006年。當時,兩口子又打聽到了一名治療不孕不育的醫生。問診后,醫生開了幾帖中藥,還有幾粒紅色藥丸,“說也奇怪,藥丸吃下去沒多久,孩子就懷上了”,阿海回憶,這個消息,讓全家為之一振。翌年初,小清出生,而后僅隔半年,阿麗又懷孕,2008年夏天,第二個女兒小雨也降生。
小雨出生后,阿麗性情大變,孩子兩三個月大時,阿麗突然收拾行囊,到縣城打工去了。此后,夫妻倆常因瑣事起爭執。
因房鬧僵
兩人關系急轉直下,是在2010年。
那年,阿麗突然提出要在縣城買房子。因為家人反對,阿海也更喜歡農村生活,便拒絕了阿麗的想法。這之后,阿麗又說過一次,阿海還是沒答應。
在小雨兩歲生日左右,倆人已經有點形同陌路。阿麗還是一樣在縣城打工,偶爾回來一兩次,也會堅持與他分房睡,兩個人在一起,往往沒說幾句,就開始拌嘴。
阿海的不少鄰居,也證實了兩人當時不和的情況。有一次,阿海的婆婆正打掃房間,阿麗讓她幫忙打掃房間,她反問阿麗為何自己不掃,又問起常年在外作甚,兩人爭吵起來,阿麗也有些怒氣,便應聲在外找了男人。阿海聽了,站起來就要打她,被鄰居勸下才作罷。
記者多方嘗試,通過電話聯系到了阿麗。對于阿海,阿麗不愿多說,“走到這一步,說什么也沒用了”。
2013年底,阿麗接到法院打來的電話,愣了10余分鐘,“他們(法院工作人員)跟我說離婚的事,我還以為是詐騙分子”。
至于非婚生子,阿麗說,當時是夫妻雙方商量的,因為十余年無法生育,阿海口頭提出讓她“借種”生子,“要是真的想外遇,為什么要等14年”,阿麗說,這種事本來就已經很難啟齒,更遑論立下字據,這也讓她在離婚時飽受被動。
不過,被問及與那名婚外男子的關系,阿麗表示,此屬個人隱私,不愿提及。
對于2010年左右提出的到縣城買房的事,阿麗也承認。她說,自己常年在縣城打工,一方面是工作便利,另一方面也是考慮到未來,包括孩子上學、醫療水平等,縣城都好過農村老家。但就在這時,夫妻對未來的規劃,出現了幾乎無法調節的分歧。
兩年波折
關系僵化,孩子非親生,這些讓阿海萌生了離婚的想法。
2013年10月31日,阿海向法院起訴離婚,但在“家人勸說下”,40天后又向法院申請撤回起訴,撤訴的理由是“雙方擬庭外和解”。
阿麗父親說,“我跟他(阿海)爸,以前是同學。”協商最初,雙方情緒還算緩和,阿海方面提出5個條件,孩子一人一個,“就是有一條我不同意,說以后永不往來”,這意味著兩姐妹永難相認,“人都有感情,怎么可能這么絕”。
阿麗說,協商開始,她也同意孩子一人一個,愿意凈身出戶,但就是“不再往來”這一條,讓她無法接受,“都是我懷胎十月生下來的,受過多少苦就有多少感情,怎么可能說不見就不見。”
這一點,也讓雙方進入僵局,加上阿海方對索要撫養費的執著,讓私下的協商,直接談崩。
2014年7月,阿麗向法院起訴離婚,同年11月14日,法院判決雙方離婚:兩個女兒由阿麗撫養,阿麗給予阿海30000元精神損害賠償,至于阿海所訴求阿麗返還撫養費一項,法院建議其另行主張。
記者了解到,今年2月,阿海已向法院起訴,要求阿麗返還包括兩個孩子出生至今生活、教育、醫療等“撫養費”,總計9.3萬元。
阿海說,雖然兩個“女兒”都并非自己親生,但多年的感情讓他根本無法割舍,所以判決近半年來,才遲遲未將女兒送到阿麗處,也換來了他被司法拘留。
為何不愿將孩子送到母親處,阿海的家屬理由有三:一是阿麗脾氣差,怕把孩子帶壞;二是孩子不愿意,家人也不舍得;三是阿麗方面撫養費一分未給,不可能白白幫忙養了孩子。
同樣,阿麗最擔心的,還是孩子的問題。小清和小雨已經輟學,阿麗認為,目前這個局面都是阿海方面導致,因為堅持索要撫養費而拒不執行法院判決,孩子夾在中間,最是受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