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2月22日訊(福建日報新媒體·閩南網記者 張凱航 通訊員 陳斌理 鐘少芬) 2月19日晚上8點28分左右,泉港交警大隊民警正在泉港區驛峰中路附近設卡,一名男子駕車經過現場,被民警直接攔下。
男子身上酒味明顯,民警使用呼氣式酒精檢測儀對其進行檢測,結果為70mg/100ml。
福建日報新媒體·閩南網(www.iosapp77.com)記者從警方了解到,男子姓陳,是泉港人,今年32歲。陳某被抓后告訴民警,當晚他和朋友聚會喝酒,中途妻子打電話告訴他要用車,于是他便開車出來,準備回住處。
陳某被抓
從聚會處離開至被抓,僅有一公里左右,時間也不到十分鐘,但是,這短短的幾分鐘時間里,陳某還為自己導演了一場“打臉”的戲。今日下午,民警告訴福建日報新媒體·閩南網(www.iosapp77.com)記者,經后續了解,在離開聚會處的時候,陳某還在車上發朋友圈稱“今天沒抓酒駕,照開”,并配上一段小視頻。但他高調炫耀的結果,是馬上就被民警抓獲。
最終,陳某海因涉嫌酒后駕車,被依法處罰款1000元,駕駛證記12分并暫扣6個月。
陳某在朋友圈高調炫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