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不重視,不排除欺騙誤導目的
據專業人士介紹,根據相關規定,目前鞋類產品標志標識應標注的內容有:商標或企業名稱、鞋號、貨號、產品名稱、材質、產地、企業名稱及聯系方式、三包規定、執行標準、生產日期、顏色、質量等級。該項目不合格主要表現為產品名稱不規范、未注明貨號、未注明中國鞋號、未注明材質、未注明產地、未注明生產日期、標準年號注明錯誤等。
“該項目出現不合格,究其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對標識問題重視不足,沒有清晰了解產品標準對標識的要求,并按要求在產品及包裝上標出相關的標識內容。當然,也不排除個別不良商家故意模糊標識內容,欺騙誤導消費者。” 泉州市工商局12315指揮中心工作人員提醒,如果只是因為標識問題,產品被判定為不合格,對于廠家商家來說是件很不值得的事情,在此提醒生產經營者應嚴把產品質量關,重視并規范標識標志,不要因小失大。
部分鞋品 出現甲醛重金屬含量超標
另外,本次抽檢的鞋品還出現耐磨耐折性能、剝離強度、甲醛、重金屬(總鉛)、外底與中底粘合強度不合格等問題。
“一般消費者對鞋子的耐磨耐折性、粘合強度比較關注,但對甲醛、重金屬超標問題卻重視不夠。”一位專業機構檢測人員分析,甲醛項目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涉及產品在生產前的原材料采購,諸如膠粘劑、皮革及加工工藝等方面的質量控制。一些小企業為降低成本,使用損害人體健康的甲苯、劣質膠水以及不符合標準的鞋材,導致內里材料甲醛含量超標。
對于抽檢不合格的產品,泉州市工商局已要求各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加強對生產經營者教育,對相關不合格產品實行下架并立案查處。
不合格品下架 消費者購鞋要三注意
針對存在的問題,市工商局向社會發出消費提示:一是消費者購鞋時要注意查看鞋子的外包裝是否完好、吊牌或外包裝上的標識是否清晰完整,尤其是廠名、廠址、產品名稱、規格、商標和所執行的標準。二是在選擇品牌、款式、顏色的同時,應仔細比對一雙鞋的兩只腳,檢查幫面材料、顏色、花紋、絨毛粗細以及各部位尺寸是否一致。然后用手輕按,檢查鞋幫底粘合部位是否整齊嚴實,有無缺膠或開膠現象。在選購、使用童鞋時一定要細聞氣味,確保無異味后才讓兒童使用。三是注意察看鞋子包裝上的“三包”內容,注意留存票據,以備出現問題時及時找商家退換或尋求維權部門的幫助。(記者陳云青 通訊員蘇曉暉 林煒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