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為貫徹落實工業企業技術改造獎勵政策,規范第三方機構的遴選、委托、評價內容,明確相關工作程序,泉州市經信委、市財政局聯合下發《關于泉州市工業企業技術改造項目完工投產評價第三方機構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企業技改項目完工委托第三方評價工作按照“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采取全市統一遴選機構、分縣區集中委托方式開展。
《通知》提出,市經信委會同市財政局負責建立第三方機構優選庫,具體遴選和管理技改項目完工投產評價第三方機構。各縣(市、區)經信、財政部門負責本轄區技改項目完工投產評價申請受理,并從第三方機構優選庫中抽取第三方評價機構集中委托開展本轄區技改項目完工投產評價。
第三方機構遴選入庫條件為,依法設立,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治理結構健全,內部管理和監督制度完善;具有獨立、健全的財務管理、會計核算和資產管理制度;具備技術改造項目完工投產評價必需的設施、人員和專業技術能力;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險資金的良好記錄;在參與政府購買服務前三年內未受到行政處罰和未有行業不良記錄,資質審查合格,社會信譽、商業信譽良好等。
《通知》指出,第三方機構履行的職責為,負責企業技術改造項目完工評價、技術改造投資情況核定,協助縣(市、區)經信、財政、稅務部門提出企業財政貢獻各級地方留成增量金額核算建議和技改獎勵資金核算建議;依據技改項目備案(審批或核準)內容開展完工評價工作,以現場核查、拍照留存、完工評價會等方式,評價企業技改項目的真實情況、完工投產情況;出具企業技術改造項目完工投產評價報告等。(記者黃文珍通訊員謝坤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