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去年12月澳大利亞稅務局發布的關于低價值產品的GST(GoodandServiceTax,商品及服務稅)通知,今年7月1日起,澳政府將實施進口商品GST繳納新政。屆時,澳大利亞進口跨境電商將被征收10%的增值稅。
不過,征稅這一被許多跨境賣家視為“提高門檻”的事件,在部分泉州賣家看來卻也有可能是機遇。
澳電商分銷平臺均需納稅
根據澳大利亞稅收官網,當賣家在澳大利亞進行銷售貨物、提供服務等相關活動時,才需要繳納GST,一般是銷售額的10%。進口GST=(貨物價值+海運費(20USD/CBM)+保險+關稅)x10%。
根據該法案,澳大利亞GST的征收將增加相關范圍及規定,年營業額7.5萬澳元以上的供應商都擁有繳納GST的義務。
目前,根據澳大利亞海關規定,澳大利亞消費者在購買價值低于1000美元的進口商品不用繳納GST,其中包括服裝、書籍、電子設備和運動器材等產品。但如果貨物是由消費者購買并在供應商協助下被進口到澳大利亞,盡管產品的價值低于1000澳元,仍需繳納GST。同時,在十二個月內營業額累計達75000澳元或以上的供應商也都需要注冊和繳納GST。
如果消費者在電商平臺購買商品,商品是在平臺或者供應商的協助下進入澳大利亞,那么電商平臺的運營方將被視為低價值貨物供應商。這也意味著盡管賣家的年營業額低于75000澳元,但如果其是在電商分銷平臺上進行銷售的話,進口的產品還是需要算GST。
值得注意的是,GST可以抵扣,即賣家在提供銷售額時收取消費者的稅(GSTcollected),可以扣減在別人那里購買商品或服務時候交的稅(GSTpaid),最終需要交給澳大利亞稅務局的是:收取消費者的稅-購買商品或服務繳納的稅。
各國相繼開征“跨境電商稅”
澳大利亞是跨境電商的潛力市場之一。據澳大利亞統計局4日晚間公布的數據顯示,今年4月,澳網上銷售額達13億澳元(1澳元約合4.87元人民幣),而去年同期只有5億澳元。澳大利亞人網購熱情高漲,在線銷售額比去年同期增長250%。網購銷售額占澳大利亞今年4月全部銷售額的5.4%,而去年同期這個比例是3.4%。
在澳大利亞,每消費20澳元中就有1澳元是網上購物花掉的,這給澳大利亞零售商帶來巨大壓力。
澳大利亞上議院議長布魯斯·阿特金森曾在2018年全球電商城市發展論壇上提到,跨境電商的迅猛增長給澳當地零售商帶來壓力,而巨大的交易額有可能造成稅收的損失。
事實上,隨著跨境電商的迅猛發展,不少國家和地區都在征稅方面做出了相應調整。HDE(德國貿易協會)主席StefanGenth曾在公開場合中指出,每年因跨境電商貿易損失的稅額已高達50億歐元。歐盟委員會在2017年底通過一個新規定,取消了進口歐盟貨值低于22歐元產品的免稅額度。就跨境貿易而言,對于歐洲商家來說,出口不需要收取,但進口到歐洲國家則需要征收。
泉企更重合法合規運營
在泉州跨境賣家看來,跨境電商征稅無論在國外還是國內,都是大勢所趨,經營理念正確并主動靠前適應的企業,才能形成良性發展。
對于澳大利亞GST繳納新政,泉州跨境電商協會會員陳偉超認為,應該主動注冊稅號、合規合法經營,把重心放在產品和運營上。陳偉超認為,難免有賣家抱有僥幸心理逃避征稅,一旦被發現,將被平臺永久封號,得不償失。
“我們正打算進入澳大利亞市場。”陳偉超說,價格并非決定購買行為的第一要素,10%的增值稅增加成本,就看賣家如何合理地轉嫁給消費者。跨境平臺對產品價格并無限定,同一平臺、同一款式、同樣品質的一雙鞋,最高差價可能高達十幾美元,近乎賣家的運營能力。
澳大利亞地廣人稀,全國人口僅2400萬左右,大部分工作機會集中于悉尼、墨爾本,同時這也是澳大利亞人口最集中的兩個城市,合計人口約1000萬。相對于廣闊的歐美市場,澳大利亞的跨境電商市場份額并不大。正因如此,澳大利亞不被列入中國賣家的必爭之地,而這又成為另一些人的機遇。
“小市場也有潛力。把小市場分析透,做到極致,比如做到TOP10,當然就有空間、有利潤了。”陳偉超說。澳大利亞位于南半球,跟中國季節完全相反,很多賣家不敢輕易嘗試反季產品,擔心庫存風險。在他看來,擁有逆向思維的賣家又多了一次機遇。(記者劉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