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穿素衣戴佛珠的“尼姑”,在臺商投資區百崎回族鄉走訪入戶自稱“化緣”,誰料她竟是冒牌尼姑,偷了鞋子又偷佛龕里的紅包,而那身行頭也是從汽車站擺地攤處買來做掩飾的。
9月14日上午,臺商投資區百崎派出所接到報警,百崎回族鄉里春村34歲的黃某梅稱,有一名陌生婦女到她家拿走佛龕上的紅包。
民警趕到現場,原來是一名“尼姑”裝扮的女子,以“賣佛珠化緣”之名到村民家中進行盜竊。
黃某梅稱,當天上午11時許,她到一樓準備煮飯,看到這名“尼姑”裝扮的陌生女子站在她家大廳,正在翻動家里佛龕里的東西。“尼姑”被發現后若無其事地拿出佛珠說要給她保平安,但是黃某梅懷疑“尼姑”是在盜竊她家的東西,趕緊跑到家門口喊人。等她回過頭來,這名“尼姑”主動拿出從佛龕里偷到的紅包要還給她。由于不確定家里是否還有其他東西被盜,黃某梅和家人把“尼姑”控制住,并報了警。
為進一步了解情況,民警對周邊群眾進行走訪。
走訪中民警發現,與黃某梅同村的郭某玲家中,不久前也被盜走一雙鞋子。據郭某玲稱,當天上午10時許,她正在二樓做事,這名陌生婦女來到二樓,拿著一串佛珠要給她,然后向她要點“化緣費”。當時郭某玲沒理她,繼續做自己的事,后來“尼姑”就自己下樓走了。約上午11時許,郭某玲老公發現放在一樓鞋架上一雙鞋被盜。警方發現,那雙鞋子被“尼姑”用紙包著藏在自己的包里。
民警隨后將“尼姑”帶回派出所進行審查。一開始,她拒不交代自己的姓名,后又以假名“馬某涵”企圖蒙混過關,還堅稱自己是“云蓋寺”的尼姑。
最后,民警利用技術手段查清了該婦人的身份:馬某玲,64歲,安徽省宿州市人。她并不是尼姑,身上所穿的衣服是從惠安汽車站花30元錢買來的。民警進一步調查得知,其在2013年就曾以相同的方式實施盜竊,曾被惠安縣人民法院判刑6個月。
經審訊,犯罪嫌疑人馬某玲對其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民警提醒,市民遇到化緣或乞討之人要多留心眼,不要隨便讓其入室,避免貴重物品遺失。(記者許奕梅 通訊員王婉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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