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9月11日訊(福建日報新媒體·閩南網記者 陳玉玲 通訊員 張恩梭 文/圖)為躲避處罰,無證駕車的郭某想出了遮擋車輛號牌的點子,以為不會被人發現。不想,泉州臺商投資區交警大隊根據線索直接找到了郭某家中。今年中秋節,他將在拘留所度過。
面包車的車牌被擋起來,字母“Y”的兩側看起來是“I”
昨天上午,民警在開展緝查布控時,發現一輛面包車的號牌無法被系統識別。接到指令后,民警當即組織攔截??吹矫窬疽馔\嚕姘囻{駛員非但沒有停下來,反而加速駛離。隨后,民警立即跟蹤攔截,一路跟了40多分鐘,這輛可疑的面包車拐進了百崎村內。
因對村內道路不熟,民警遂放棄跟蹤攔截。在跟蹤過程中,民警發現這輛面包車的號牌有一數字與其他數字不一樣,也記住了駕駛員及副駕駛人員的面貌特征。
返回大隊后,民警當即通過車輛系統,從0到9,從A到Z逐個輸入比對,終于發現一輛車牌為閩C61QY7的疑似車輛,再通過關連車主,成功比對到一輛面包車。系統顯示,這輛可疑面包車的車主為女性,其丈夫郭某的頭像信息與當天上午的駕駛員相符。民警當即聯系轄區派出所,前往郭某家中。
看到民警上門來,這對夫妻顯得有點詫異。嫌疑車輛停在院子里,但其號牌已恢復。面對民警詢問,郭某承認了自己故意遮擋號牌的事實,為逃避交警處罰,回家后便自行將上面的貼紙撕掉。
在接下來的調查中,郭某還交代,自己是做桶裝水生意的,前一天手機剛收到交通違法信息,為躲避監控處罰,他“就地取材”剪了幾塊桶裝水的封口的塑料,貼在車牌字母“Y”的兩側,使其看起來是“I”。
經查,郭某沒有小型汽車駕駛證,其持有的摩托車“E”證也已被注銷,屬于無證駕駛。
根據相關規定,民警對郭某故意遮擋號牌、無證駕駛處以罰款3450元、拘留10日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