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5月24日訊(閩南網記者 蘇毓茹 通訊員 李婷)日前,泉州臺商區推出50套人才公寓,給首次到臺商區就業創業的臺灣青年作為免費過渡住房,且不收物業費、水電費,免費期最長為6個月,常年接受申請,有效期至2027年5月14日。
申請對象為首次來泉州臺商投資區就業創業的臺灣青年,且同時符合以下條件:年齡在40周歲以下;首次來泉州臺商投資區就業創業;具備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符合申請條件的,可申請該區人才公寓最長不超過6個月的求職創業過渡期免費住宿。
申請人需向泉州臺商投資區黨工委黨群工作部申請并提交有關申請材料;該部在接到相關申請起兩個工作日內審核確認;由人才公寓運營管理單位(福建省鴻灣物業管理有限公司)通知申請人辦理入住手續,若超過通知入住時間48小時未辦理入住的,則自動取消入住資格。
申請材料包括申請人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臺灣居民居住證;畢業證書或《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或《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初次來泉州出入境證明或來泉州的相關證明材料(來泉州已滿半年的原則上不可再申請);按照申請類型提交相關材料:求職人員填寫求職意向,創業人員提供創業計劃書。
此次房源是從轄區人才公寓中選取50套作為專門房源。住宿人員應與人才公寓運營管理單位(福建省鴻灣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簽訂住宿協議,免收房租、物業及水電費用等。為合理調配房屋資源,更加精準地保障臺灣青年來臺商區就業創業期間的住房需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再享受免費住宿:已在泉州就業創業或繳納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已享受泉州市人才住房、臺胞住房租金補貼等保障政策的;住宿期間有違法犯罪行為等需做退房處理的。住宿人員應在接到退房書面通知后一周內搬離,逾期未搬離的將強制清退并作登記,影響今后享受其他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