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為您整理了泉州泉港區小學借讀的相關信息,希望可以幫助到您呢。
辦理條件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允許借讀:
1、邊防、海島駐守部隊的子女;
2、在省內興辦企業的港、澳、臺胞及華僑、外籍人員的適齡子女;
3、父母雙方從事地質勘探等流動性較大的工作,需由親屬照管的學生;
4、父母雙方不在學生戶籍地工作,需隨父母居住生活的學生;
5、父母離異,撫養一方無法履行監護人職責或喪失監護能力,確需由其親屬撫養監護的學生。
辦理材料
1、擬往父母工作地借讀的,須提供戶口簿、父母在借讀地的暫住證或工作證;
2、需由親屬照管或撫養監護的學生,須提供父母工作單位或村、居委會證明。
辦理流程
持借讀申請表(一式四份,本區內一式三份,向學校領取并填寫完整)及相應證明材料,按以下順序辦理:
1、借讀接收學校申請同意;
2、借讀地教育行政部門審核批準;
3、原學籍所在地學校同意;
4、原學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審核批準;
5、到原就讀學校辦理相關借讀手續。
注:本區內借讀雙方學校同意后送局審核批準。
辦理地點
區教育局辦理地點
地址:區行政服務中心二樓教育局窗口
電話:0595-27726056
已有0人發表了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