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泉州市人社局的消息,日前,泉州市已順利完成2017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及補發工作。調整后,全市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養老金增至2328.32元,月人均增加137.86元。
今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總體調整水平按2016年12月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5%左右確定,采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兼顧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突出公平與效率相結合的特點。
定額部分,退休人員每人按35元調整。
掛鉤調整部分,與退休人員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部分,退休人員按本人2016年12月發放基本養老金標準的3.33%調整增加。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掛鉤部分,月增加標準按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每滿一年發給1元。繳費年限累計后剩余月數為6個月以內的,按半年計算;7個月以上、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退休人員的入伍時間以退休審批時組織認定的為準。
適當傾斜部分,在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達到70周歲的退休人員,在本次定額調整、掛鉤調整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增發40元。對2016年12月31日以前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軍轉干部,2016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低于2330元的,補齊至2330元后,再參加本次基本養老金調整。
據了解,全市共有95212名符合條件的企業退休人員參與此次調整。從2006年起,按照省政府統一部署,泉州市已連續12次較大幅度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月人均養老金水平由2005年底的591.00元增至目前的2328.32元,凈增1737.32元,年均增長12.10%。(記者吳宗寶 通訊員蔡志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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