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福”文化文創產品參展參賽活動的通知
為推動“福”文化產品設計與開發,講好惠安故事,豐富文化旅游產品市場,經主辦方共同研究,決定以“福天福地·惠民惠安”為主題,以“福”字為基本文化元素,開展“福”文化文創產品參展參賽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機構
指導單位:
中共泉州市委宣傳部
泉州市城鎮集體工業聯合社
中共惠安縣委
惠安縣人民政府
惠安縣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
主辦單位:
中共惠安縣委宣傳部
惠安縣文化體育和旅游局
惠安縣城鎮集體工業聯合社
二、時間地點
時間:
作品征集:2月25日-3月25日
參展參賽:4月5日-5月5日
地點:
惠安縣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
三、作品范圍
作品類型包括但不限于:雕塑(石雕、玉雕、木雕、漆線雕、根雕或其它石材雕塑)、陶藝、金屬、樹脂、花畫、珠寶首飾及其它工藝美術品。
四、作品主題
作品要緊扣“福天福地·惠民惠安”主題,將傳統手工、非遺文化等技藝與“福”文化元素相結合,突出創意性,特別是在創作與設計理念、用材用料、造型形態、工藝技術上有所創新突破,凸顯“福”文化內涵和惠安傳統特色產業元素。
五、申報要求
1.參賽者對參賽作品擁有完整、明確、無爭議的知識產權,緊扣主題,弘揚主旋律,傳播正能量,具有較高的思想性、藝術性,不得侵犯他人知識產權(屬珍稀保護的材料要有合法來源證明)。
2.參賽作品設計要突出“福”文化主題,以“福”字為基本文化元素開展藝術創作或延展,要體現鮮明的“福”文化特點以及“福”元素。
3.參賽作品形式、材質、外觀造型不限,鼓勵在科技、低碳、環保及新材料的設計運用上有所突破。
4.參展作品長、寬、高一般不超過1米。
5.參賽者要填寫參展參賽報名表和匯總表(詳見附件),參展作品一般不超過2件(套),并提供300字左右的創作說明及作品照片(專業攝影,原作實體三張不同角度照片,jpg格式,圖片大小1M—3M,提供電子版及紙質彩色照片)。
六、征集數量
60-80件作品
七、征集參展參評程序
(一)報名
1.由個人自愿填寫參展參賽作品報名表和匯總表(詳見附件),相關報名資料、作品照片的紙質版(一式一份)及電子版于2022年3月25日前報縣城鎮集體工業聯合社工美辦(郵箱:27444366@qq.com,聯系人:翁麗麗,聯系電話:13600770336)。
2.根據征集作品分配數量,由縣城鎮集體工業聯合社負責對作品進行初選、匯總后,會同中共惠安縣委宣傳部、縣文化體育和旅游局對參評作品進行審核、分類、匯總。
3.參賽者在收到入圍通知后,需在規定時間內將實物作品送至指定地點,以便進行終評,入圍的作品均頒發參展證書。
(二)布展
1.根據場地情況提出布展方案。
2.為充分表達作品效果,參賽人員可以自行提供展柜、展臺及布光條件,應在報名時注明。
(三)送展
縣城鎮集體工業聯合社負責通知參賽單位、個人將參賽作品按時送達指定展館并負責參賽作品的接收、布展等工作。
(四)評選
1.中共惠安縣委宣傳部、縣文化體育和旅游局、縣城鎮集體工業聯合社負責組織活動評選工作。
2.成立評選委員會(簡稱“評委會”),在福建省工藝美術精品評審專家庫中隨機抽取7名。
3.評選方式:采取現場推薦、投票,由評委進行多輪推薦,按得票數排名。
4.本次評選堅持精神鼓勵和物質獎勵相結合的原則,評出金、銀、銅、優秀獎若干名。其中:金獎1名,頒發獎金30000元;銀獎2名,各頒發獎金20000元;銅獎3名,各頒發獎金10000元人民,優秀獎5名,各頒發獎金1000元人民幣,獲獎作品頒發榮譽證書和獎杯(評獎數量可能少于計劃數量,以實際評選數量為準,以上獎金均為人民幣稅前金額)。
5.評選結果現場公布后在惠安速報微信公眾號上公示。
(五)撤展
評選、展示結束后,縣城鎮集體工業聯合社負責撤展并將參賽作品安全、有序地退還參賽單位或個人。
附件:
1.“福”文化文創產品參展參賽報名表
2.“福”文化文創產品參展參賽作品匯總表
中共惠安縣委宣傳部
惠安縣文化體育和旅游局
惠安縣城鎮集體工業聯合社
202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