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定向招生
各縣(市、區)優質普通高中的招生名額按不低于40%的比例合理分配到區域內各初中,現在已經高于40%的要鞏固并逐步擴大分配比例。
今年泉州一中、培元中學、泉州五中、泉州七中、泉州城東中學的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劃出50%的統招生名額直接分配到鯉城區、豐澤區、洛江區、臺商投資區的所有初中校(含完全中學初中部)。
八、規范招生行為
任何學校都要充分尊重考生自主填報志愿的權利,不得以任何形式、理由強迫或阻止考生報考本校或其他學校,不得以虛假信息誤導考生和家長,不得擅自承諾重金獎勵或減免入學收費,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普通高中錄取的學生。嚴禁學校和教師擅自代替考生填報志愿或更改學生志愿。公、民辦中學跨縣(市、區)招生,必須經所屬教育主管部門批準審核、我局批準,并經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對違反上述有關規定的單位及相關負責人,我局將予以通報批評。
九、普通高中學校招生錄取辦法
各縣(市、區)教育局要進一步推進中考中招制度改革,完善多元化的高中錄取辦法,在進一步完善體育、藝術特長生錄取辦法的基礎上,探索建立對某些方面具有特殊天賦或潛能學生的錄取辦法,推動普通高中特色辦學、多樣化發展。
為促進泉州市職業教育事業的發展,各縣(市、區)教育局應按照5.5︰4.5普職比例下達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確定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線,學校不得擅自招收最低控制線下的學生。
十、加強學額鞏固和質量監控
各縣(市、區)教育局在中考招生工作結束后,要按照有關要求統計初中畢業班學生的三年鞏固率、中考全科及格率和中考單科及格率,并于10月10日前將填寫后的《福建省普通初中教育教學評價情況表》(見附件2)報送我局中教科。
普通高中的招生工作,應于7月28日前結束。
推薦閱讀:2014年福建泉州中考考試科目及分值安排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評論, 登錄| 注冊
爭春時 趕訂單2025-02-13
閩南網推出專題報道,以圖、文、視頻等形式,展現泉州在補齊養老事業短板,提升養老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