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永安市第十八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召開,其間審議通過有關人事事項。
永安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于審判人員任免職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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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命:
劉鴻暉、王軍為永安市人民法院副院長;
潘昕、廖欣、許軍龍、余源為永安市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免去:
古大超的永安市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
顏文春、陳盧杰的永安市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
永安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于檢察人員任免職的決定
?。ǘ柖耆露湃沼腊彩械谑藢萌嗣翊泶髸瘴瘑T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
任命:
梁奕林為永安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
免去:
陳志菁的永安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