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聊城于歡案引起輿論的強烈反彈。于歡與其母蘇銀霞借高利貸后遭逼債。逼債人有脫下褲子羞辱于歡母親的極端行為。在報警后,出警的警察對逼債人表示“討債可以,但不能打人”,之后離開接待室,于歡此時抓起一把水果刀向其中4名逼債人亂捅,造成1死3傷。聊城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于歡無期徒刑。而這一判決被很多人認為嚴重不公,主張于歡是“正當防衛”的輿論在互聯網上占據主導地位。
由于于歡母親蘇銀霞已經支付了比高利貸本金多很多的錢款并抵押了一套房,也由于于歡母子的人身自由被逼債人非法限制,更因為逼債人脫褲子羞辱蘇銀霞(有報道說,逼債人是用生殖器蹭蘇銀霞的臉),于歡捅死捅傷多名逼債人受到民間廣泛同情,道義站到了他的一方。于歡的無期徒刑判決給輿論的第一印象是它與這種道義相左。
我們認為,輿論的質疑總體上是有依據的。我們不了解案情的全部細節,但從已經報道出來的情況看,對于歡的判決的確難以服眾。目前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已經接受了于歡的上訴請求,希望它以專業的態度甄別各種證據,依法做出符合法律精神的終審判決。
另外最高檢宣布派人調查此案,將對于歡的行為是否屬于正當防衛進行認定,并且調查警察在執法過程中是否存在失職瀆職的行為,對最高檢的這一積極介入,我們尤其表示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