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接連的幾起引人關注的情感糾紛事件,都與金錢有關。王寶強馬蓉離婚審判在即,兩人的財產分割是重頭戲,尤其是馬蓉是否涉嫌轉移夫妻共同財產也是輿論關注的焦點;程序員蘇享茂之死,與前妻索要1000萬的分手費有著直接關聯;而歌手薛之謙則被前女友爆料,薛向其索要1000萬給前妻當分手費……原本最親密的情感關系,在走到盡頭的時候,剩下的只是赤裸裸的金錢的糾紛和算計,這不得不令人心生感慨,這個世道的愛情里,金錢幾分,愛又有幾分?
早前,一個“中國式相親價目表”就曾引起輿論關于“金錢與愛情”的廣泛爭議。“價目表”上,相親男性和女性的擇偶標準和條件,按照“戶口”“房產”“學歷”所具有的優勢、劣勢,被分成了“頂配”“高配”“標配”“低配”“簡配”“不考慮”等幾個等級,從身價、職業、收入、車子、相貌等環節進行了明碼標價。當時就有評論指出,這是商品經濟時代愛情、婚姻被徹底商業化、物化的表征。
愛情里究竟能不能談錢?古往今來的傳奇愛情故事告訴我們的是,愛情里不能談錢,談錢傷感情,純真的愛情是不摻雜任何其他雜質的。不過,傳奇的愛情總歸是少數。事實是,愛情很難在真空中生長,愛情有生理因素也有社會因素,除了兩情相悅之外,愛情還會受到物質、倫理、宗教等外在因素的影響。雖然千百年來,我們都熱衷于歌頌那種沖破一切外在束縛、不考慮任何物質前提的愛情,但更普遍的現實就是,再甜蜜的愛情也不是面包,它不是碳水化合物無法充饑,絕大多數人都是凡夫俗子,并沒有辦法在饑寒交迫的情況下還在山盟海誓。有一定物質前提,愛情之樹或許可以更自由更快樂地生長。
因此,我倒愿意以寬容的心態看待“中國式相親價目表”,在兩個陌生人之間沒有情感前提的基礎上,首先考慮雙方的物質條件是否匹配,其實也無可厚非。問題的關鍵就在于,愛情里可以將金錢作為標準,只是這個標準,究竟是其中之一,還是唯一一個呢?
這二者之間,可有著天差地別。把金錢當做標準之一,則意味著在一段愛情里,還會有情感、三觀、性格等標準,可能一個人物質條件不是特別好,但他三觀正確、對你忠誠,那你還是會選擇愛他。這時,金錢雖然是標準,但卻是可以克服的。后者則不同了,把金錢當做唯一標準,則意味著你是否愿意跟一個人共度一生,取決于他是否有錢,他有錢你就愿意,他沒錢你就拒絕;而當你想終止兩人關系時,你首先想的也是如何圈走對方的錢。遺憾的是,無論是最近引起全民關注的熱點事件,還是我們身邊的現實,似乎在說明著,把金錢當做唯一標準的人,越來越多。
但古語有云:以勢交者,勢傾則絕;以利交者,利窮則散。而當前的幾起情感糾紛案兩敗俱傷的慘痛結局,也驗證了,當金錢成為情感的唯一標準時,雙方都不會收獲幸福。很多人忙著抬高愛情的價碼,卻也在不知不覺間徹底失去了它,因為真摯的愛情本是“無價”的、“免費”的——只要你付出真心,它可能就悄然降臨。(余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