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wǎng)11月26日訊 替朋友討債,他們和幾個同伙,雖然找錯了債主的店面,仍圍堵、拉橫幅,甚至還往店里潑大糞,給店主造成經(jīng)濟(jì)損失27570.1元。
昨日,石獅法院公開對此案一審宣判,被告人施某、林某伙同他人共同任意毀壞公私財物,破壞社會秩序,情節(jié)嚴(yán)重,其行為已構(gòu)成尋釁滋事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5個月和1年3個月。
晉江人、今年25歲的施某交代,因為他的一位朋友顏某多次說起其被一女子欠了不少錢,為替顏某出氣,去年10月份,施某就叫來幾個朋友(均另案處理)幫他討債。而今年26歲的石獅人林某則因為顏某欠了他父親兩萬元,幾次催討沒結(jié)果,為讓顏某有錢盡快還債,他也跟著施某一起去討債。
去年10月份,施某一群人來到石獅服裝城的一服裝店討債。起先,采用圍堵的方式,幾個人坐在店門口,堵住并趕走來往的客人。雖然店老板多次跟他們說,欠債的是其妹妹,但是施某等人并不相信,仍舊在鬧事,老板最后只能報警。民警趕到后,施某等人隨即散去。
幾天后,施某等人又幾次來到該服裝店,拉橫幅,甚至往店的鎖內(nèi)注入膠水。次月1日晚上7點多,施某等人再次來到該服裝店,把豬糞扔到該服裝店的墻上和衣服上。當(dāng)月5日,他們故伎重演。
去年12月17日,施某被石獅警方抓獲。今年1月9日,林某向石獅警方投案。(海都記者 林永清 通訊員 吳珍珍 蔡燕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