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11月30日訊 小家伙臉色紅潤,這是她出生32天以來,最特殊的日子。躺在嬰兒床上的她,扭動著小腦袋,好奇地看著俯身下來的一張笑臉,她也張了張小嘴巴,咿呀地笑了。這個街邊早產女嬰,昨天終于見到了第一次來醫院探望她的媽媽。
媽媽第一次探望女兒,母女倆相視一笑
10月27日清晨,22歲的寧德女子韋某菊在石獅市靈秀鎮塔前村路口處,產下一名女嬰。民警和熱心人幫忙將其送到醫院,并聯系到她的家人。但這之后,女嬰的家屬一直遲遲沒來探望,韋某菊的奶奶也明確表示自己沒有撫養能力,其他親屬也均未露面。
“不想讓她跟我一樣受太多苦”
昨天上午,在奶奶吳阿婆的帶領下,韋某菊第一次來到醫院。在石獅市華僑醫院兒科室,韋某菊和她的奶奶并排坐在走廊的椅子上,她看上去還稚氣未脫,但精神狀態很正常。
接著進到嬰兒房,她不時俯身凝視自己的女兒,還逗她開心。“她很可愛的,很漂亮!”韋某菊見到女兒后說出的第一句話,但是談到自己女兒的生父是誰,韋某菊自己也說不清,她現在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幫女嬰找到一個好家庭收養。
韋某菊告訴海都記者,自己現在還要靠奶奶撫養,奶奶的經濟能力有限,根本就沒辦法養活她們母女倆,無奈之下,她決定把女兒送給人撫養。“把女兒送給別人撫養,是希望她有一個好的歸宿,不想讓她跟我一樣在成長過程中受太多苦”。
對于孫女的將來,吳阿婆表示,把孩子送人撫養后,孫女就將回寧德,從此離開石獅。
送養符合條件 派出所將提供幫助
福建九鼎律師事務所律師薛貴賓表示,收養關系的成立必須同時滿足幾個條件:喪失父母的孤兒、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子女等三種情況的不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才可以被收養;而收養人也必須具備相應的條件,要無子女,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且要年滿30周歲。
生父母送養子女,須雙方共同送養,只有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才可以單方送養。對于韋某菊這樣的情況,薛貴賓表示,如果其精神狀態確實已經正常且明確表態要將嬰兒送人,而她的家屬也都同意,那么就符合法律程序。接下來,就是收養方必須要具備領養條件。雙方還應在縣級以上民政部門登記收養關系。
石獅市公安局靈秀派出所相關負責人也表示,將為韋某菊在女兒送人撫養過程中提供盡可能的幫助。(海都記者 林永清 陳紫玄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