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12月12日訊 石獅一對夫妻,女方湯某秀在婚姻存續期間,與男方胡某以夫妻名義共同居住,并生育一個兒子。因經濟困難,胡某威脅湯某秀將未滿4個月的兒子,以9萬元販賣給他人。湯某秀后因思念兒子,向警方投案。昨日上午,石獅法院一審開庭宣判,被告人胡某、湯某秀犯拐賣兒童罪、重婚罪,數罪并罰,分別判處有期徒刑5年6個月和緩刑2年,并處罰金合計1.5萬元。
好賭丈夫 微信尋買家賣子
今年32歲的湯某秀,來自四川,初中文化的她,15歲到石獅、晉江等地務工。9年前,通過家人介紹,與前夫易先生結婚,并生育三女,8歲的二女兒跟她一起生活。
第一段感情,并不是很如意。2013年,湯某秀在石獅通過微信認識了37歲的老鄉胡某,沒多久兩人開始同居。去年7月24日,湯某秀為胡某生下一個男孩。今年1月6日,她與前夫離婚,次月26日與胡某登記結婚。
湯某秀稱,家里的經濟來源主要靠胡某平時開摩的載客,賺點小錢。因胡某有賭博惡習,原本拮據的日子更加困難。
“孩子出生后,我老公一直說養不起。”湯某秀說,“他想把孩子賣掉。”在湯某秀“既沒同意也沒有反對”的沉默中,胡某開始通過微信朋友羅某華(另案處理)聯系買家。
脅迫妻子
以9萬元達成交易
承辦法官介紹,40歲的中間人羅某華(詔安籍,女),去年11月接到胡某的電話,通過個人關系,輾轉聯系到龍巖的陳氏夫婦。陳氏夫婦家境不錯,結婚20多年,一直沒有生育。
去年11月18日下午1時許,雙方相約在石獅市沃爾瑪附近見面,當時胡某開價8萬元。見過嬰兒后,買方很滿意。但湯某秀心生悔意,畢竟是自己的親生骨肉,有點舍不得。而買方擔心交易“黃了”,通過中間人先后兩次加價6000元、4000元,胡某心動,先是動員妻子,后拿剪刀剪碎孩子和妻子的衣服,恐嚇妻子。眼看拗不過丈夫,湯某秀便要求胡某以后要好好待她,胡某答應了。
就這樣,次日雙方簽訂一份不具有法律效力的買賣協議,以9萬元達成交易。
不舍孩子
妻子向警方報案
后來,湯某秀一家生活條件有所改善,償還了1萬元債務,胡某還培訓了駕駛證,并首付4萬元買了小車。
而孩子離開身邊后,湯某秀說,自己的想念并未減少,“有時在夢里會聽到寶寶不停地喊媽媽”,加上那時與丈夫感情出現問題,胡某離開石獅,湯某秀說她每次醒來,感覺心都是空的。
終于,在孩子一周歲那天(7月24日),在晉江深滬務工的湯某秀到當地警方報案。三天后,石獅警方抓獲介紹人羅某華。當月28日,民警趕赴龍巖長汀將被賣男嬰解救。不久,胡某在安徽落網,8月3日被刑拘。
后悔當初
期待一家早日團聚
承辦法官認為,胡某在此案中,提出犯意、聯系收買方、談議出賣價格、收取保管出賣款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湯某秀受丈夫脅迫參與出賣親生兒子,是脅從犯。而湯某秀自動投案并供述自己犯罪行為,以及需要獨自撫養兩個未成年子女,具有法定從寬處罰情節。最終,石獅法院作出上述一審判決。
判后,湯某秀接受海都記者采訪時說,她恨丈夫賣子的行為,同時后悔自己沒有堅定地阻止丈夫。
目前,在石獅一家服裝廠打工的她,每天上班12小時左右,同時要照顧兩個小孩。湯某秀表示,要好好哺育孩子長大成人,并原諒將要服刑的丈夫,“我和他還是有感情的,不能讓孩子沒有爸爸”。從案發到現在,湯某秀說,丈夫已給她寫了10多封信,在反思自己罪過的同時,表示要好好改造,爭取減刑,早日與家人團聚。(海都記者 李昌乾 通訊員 程耕輪 蔡燕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