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多次協(xié)調(diào)討薪未果,金某(男,1962年7月生,湖北省人)竟以跳樓相要挾。最終,金某被錦尚派出所以擾亂單位秩序處以行政拘留五日。
近日,錦尚派出所接到報警稱有一男子爬上新大街附近一樓頂欲輕生。接警后,該所民警迅速趕到現(xiàn)場進行處置,后在欲跳樓男子家屬的配合下,成功將這名男子帶離樓頂。經(jīng)了解,該男子姓金,因工資問題未得到滿意解決,以為討薪無望遂跑到頂樓揚言跳樓。針對金某的行為,警方表示,討薪應(yīng)通過合法途徑,“跳樓討薪”不可取。(記者林春凱通訊員林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