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1月12日訊 昨日,海都記者從石獅市人社局獲悉,根據該局與石獅市財政局已聯合下發的通知,石獅鄉鎮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在每人每月可領取500元的鄉鎮工作補貼,另外,石獅沿海五鎮(祥芝、永寧、錦尚、鴻山、蚶江)的鄉鎮教師職工每人每月可領取500元的補貼,寶蓋鎮、靈秀鎮的教師每人每月可領300元補貼;將有3000多名石獅基層工作人員從此新舉措中受惠。
本次補貼從2015年1月1日起計發,由石獅市財政撥款,直接發放到基層工作人員個人賬戶。補貼發放的執行范圍,僅限于鄉鎮(不含街道)機關和事業單位的正式工作人員。鄉鎮工作補貼自到鄉鎮工作之月起按月發放,調離鄉鎮工作崗位或離退休的人員,從調離或離退休的下月起停發鄉鎮工作補貼。石獅市人社局相關工作人員介紹,其中,鄉鎮工作補貼自到鄉鎮工作之月起按月發放,指的是2015年之后到鄉鎮工作的人員;在2015年前已經在鄉鎮工作的人員,補貼均從去年1月1日起計算并發放。
“每個月多發500元補貼,多少可以減輕一定經濟壓力。”去年年初,許先生從石獅市區調到蚶江鎮政府工作,每天上下班都是自己開車,類似他這種情況在石獅有不少。他說,發放500元補貼,也可以調動基層工作人員的積極性。(海都記者 林永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