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1月15日訊 妻子出軌,他忍;被妻子情夫騷擾辱罵,他再忍;最后,被挑釁、刺激、約架,他忍無可忍……最終,情夫被多刀捅傷致死。
因被害人有明顯過錯,被告人有自首、悔罪表現,并獲得對方家屬諒解。昨日下午,石獅法院一審宣判,被告人汪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9年。
忍:妻子出軌 他在多次勸說下放棄找對方
今年35歲的汪某,來自永春,小學文化的他,14歲就外出打工,10多年前,在石獅成家立業,與妻子阿美(化名)育有一女。
汪某在庭審上說,他與妻子之前感情都挺好,但到了去年4月,發現妻子出軌,與潘某發展成為情人關系。起初,汪某很生氣,與阿美吵了一架,而為了這個家庭,幾天后,他原諒了妻子,與阿美和好,并希望她回心轉意。
其間,汪某多次接收到潘某的電話和短信,以及微信信息,辱罵汪某,并一直騷擾他。想去找潘某“協商”,在妻子多次勸說下,最終放棄。
再忍:妻子與情人同居 他仍想勸她回頭
但事情并沒有解決,到了去年5月份,夫妻關系惡化,直至去年7月前后,阿美直接從家里搬離出去,租住到公寓樓,“具體住哪一間,我不清楚,但我可以確定他們兩個人住在一起”。
據汪某介紹,發生這樣的事情,讓他很沒面子,但又不好對外人過多談及,為了挽回這份愛情,在去年6月,他曾私下找到潘某妻子阿麗(化名),希望阿麗能勸勸潘某離開汪某妻子。
阿麗在接受警方詢問時說,丈夫從事貨運工作近6年,以前都是白天上班、晚上回家睡覺。阿麗得知這信息后,私下偷看丈夫信息,發現丈夫與阿美有頻繁的微信往來,并結合丈夫在事發前幾個月,中午回家常轉下就離開,晚上很少回家睡覺,認定阿美系丈夫情人。
為此,汪某和阿麗成為“統一戰線”,前者勸說妻子,后者游說丈夫,但均無果。
據汪某介紹,在案發前兩天,因阿美提出離婚,汪某再次電話約見阿麗,希望雙方再努力勸說,讓出軌的阿美和潘某回心轉意。但阿麗說,老公說會和阿美斷絕關系,她希望,汪某再等幾天。
忍無可忍:遭挑釁約架 他帶上水果刀
然而,就在這等待中,意外發生了。
去年8月31日凌晨1點左右,汪某下班回到宿舍,先是收到潘某挑釁的短信,沒有理會的汪某,隨后又接到妻子的電話,那頭卻傳來潘某的聲音,罵汪某妻子是“破鞋”等內容,并用“我正在跟你老婆一起睡”來刺激汪某,最后邀約汪某在靈秀鎮六角亭見面。
受到如此挑釁,氣在頭上的汪某,應約前往。因擔心打不過對方,汪某先是拿了一根棍子,另外拿了一把水果刀。接近事發地時,因遇上巡邏民警,汪某扔掉棍子,他先去了妻子租住的公寓。
據阿美介紹,事發前,情夫潘某稱要去買煙,為了預防潘某赴約打架,阿美將潘某反鎖在房間,走到3樓時,巧合的是,與丈夫相遇。
當時,汪某嘗試最后一次勸說妻子回家,但遭到拒絕。因此,夫妻二人在樓道發生爭執。潘某聽到聲音,他背著情人的女式包,破門來到3樓。
與潘某從未謀面的汪某,看到妻子的女式包背在其他男人肩上,確定情夫即為潘某,二人先是發生爭執,隨后發生扭打,最后,汪某用隨身攜帶的水果刀捅傷潘某致其當場死亡。
判決:
對方明顯過錯 被告人獲輕判
據石獅檢方指控,被告人汪某的妻子與被害人潘某存在不正當男女關系,最終導致汪某捅死潘某。經法醫鑒定,潘某系被他人用單刃銳器刺傷胸腹部致心臟左心耳、肺臟、肝臟及腹主動脈破裂,引起失血性休克而死亡。事發后,汪某主動報警,并在現場等待公安機關處理。
石獅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汪某故意傷害公民身體,致一人死亡,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被害人潘某對本案發生有明顯過錯,事發后,汪某家屬賠償對方家屬經濟損失,汪某取得對方家屬諒解。綜合汪某自首、悔罪表現,對其減輕處罰。昨日下午,石獅法院一審宣判,被告人汪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9年。(海都記者 李昌乾 通訊員 林少如 蔡燕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