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石獅市新農合統籌補償方案出臺。與去年相比,今年一個特點是“二升一降”提高住院補償比。
補償標準有變化。參合人普通疾病住院補償范圍內醫療費用,按以下標準扣除起付線后分段補償:在一類(石獅鎮級)醫療機構就醫的,醫療總費用補償起付線100元,100元-500元的,費用補償比例由去年的70%提高至80%;500元以上的費用補償95%。在二類(石獅市級)醫療機構就醫的,目錄內的可補償醫療費用補償起付線從500元降低至300元,300元-5000元的費用補償80%,5000元以上的費用補償90%。在三類(石獅市外)醫療機構就醫的,目錄內的可補償醫療費用補償起付線1000元,1000元-10000元的費用補償50%,10000元-30000元的費用補償70%,分別比去年多5%,30000元以上的費用補償80%。重大疾病住院補償標準,由泉州市級統籌,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記者 許長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