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據《石獅市禮遇和幫扶“石獅好人”實施辦法》精神,我市為兩位“石獅好人”安排了位于寶昌小區的廉租住房,面積各50平方米,戶型為一房一廳一廚一衛,以緩解他們的住房困難問題。
這兩位“石獅好人”分別是:曾被評為中國好人榜“誠實守信”好人、第四屆泉州市“誠實守信”道德模范、第二屆石獅市“誠實守信”道德模范的江祖爭,曾獲評福建好人榜“孝老愛親”好人、第二屆石獅市“孝老愛親”道德模范的洪翠瑜。江祖爭是江西省余干縣人,目前一家6口租住在湖濱街道仙跡社區林新巷46號、面積大約12平方米的簡陋平房,生活困難,居住條件極差。洪翠瑜是晉江市金井鎮人,目前其一家四口居住在石獅市大侖社區一套約80平方米的自購商品房。因丈夫多病在家休養,小兒子仍在讀書,家庭經濟收入主要依靠洪翠瑜打零工、大兒子打工維持,家庭負擔較大,入不敷出、生活拮據,無能力再購房。大兒子已27歲,小兒子24歲,均到已婚年齡,而現住房條件已無法容納。考慮到這兩位“石獅好人”的實際居住狀況,市委文明辦協調國土規劃和房產管理局決定依據禮遇和幫扶“石獅好人”政策文件精神,為這兩位“石獅好人”提供廉租住房。(記者 吳漢松 通訊員 陳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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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春時 趕訂單2025-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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