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被寄予厚望的新《大氣污染防治法》正式實施。記者從石獅市生態環境保護局獲悉,這部被稱為“史上最嚴”的大氣法規除了加大對工業企業的違法處罰力度外,與百姓生活也息息相關。如餐飲業油煙超標排放、隨意焚燒垃圾、建筑工地揚塵、道路運輸滴灑漏等違法行為,均明確了處罰標準或提高了處罰上限。
“按日計罰”又來了
市生態環境保護局法宣股有關負責人在解讀時表示,新《大氣污染防治法》貫徹和延續了新《環保法》加大執法力度的理念,按日連續計罰、上不封頂、查封扣押等處罰條款也被寫入法文。
根據新《大氣污染防治法》,對無證排污、超標排污以及逃避監管偷排這3種違法排污行為的處罰力度空前的大,處罰金額范圍從1萬元至10萬元躍升為10萬元至100萬元。新大氣法將原來“造成大氣污染事故罰款50萬元”的上限額度,改為按日計罰,不設上限。按日計罰的情形有以下幾種:未依法取得排污許可證、超過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或者超過重點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通過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大氣污染物的,建筑施工或者貯存易產生揚塵的物料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揚塵污染的。
新大氣法“管得很寬”
隨意焚燒垃圾、餐飲業油煙污染、建筑工地揚塵、土方車滴灑漏等百姓投訴,時常出現在市12345便民服務中心,本報也常有報道。對于治理上述現象,新大氣法均對處罰標準作出了明確,與百姓生活息息相關。
隨意焚燒垃圾違法成本提高。新法規定,露天焚燒秸稈、落葉等物質的,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在禁焚區域焚燒垃圾的,對單位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個人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
餐飲業廢氣監管提上日程。新大氣法明確規定:對于排放油煙的餐飲服務業經營者,若未安裝油煙凈化裝置,超標準排放油煙的,將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為工地揚塵防治“撐腰”。新大氣法規定:施工工地未設置密閉圍擋,或者未采取覆蓋、灑水抑塵、沖洗地面和車輛等防塵降塵措施的;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沒有及時清運,或者沒有采用密閉式防塵網遮蓋的;以上兩種情形將被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將被責令停工整治。
新法還規定,運輸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漿等散裝、流體物料的車輛,未采取密閉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遺撒的,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車輛不得上路行駛。
尾氣不達標車難上路
“黃標車”禁止駛入中心市區、黃標車提前淘汰報廢……近年來,市生態環境保護局、交管大隊等部門對機動車尾氣排放的治理日益加大,新大氣法對機動車船的污染防治也進行了明確。新法規定,機動車駕駛人駕駛排放檢驗不合格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予以處罰。
新法還規定,以臨時更換機動車污染控制裝置等弄虛作假的方式通過機動車排放檢驗或者破壞機動車車載排放診斷系統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對機動車所有人處5000元的罰款;對機動車維修單位處每輛機動車5000元的罰款。(記者 林恩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