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記者來到湖濱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三樓,看到不少婦女正在等待取出宮內節育器。記者獲悉,目前,我市正按上級精神,認真貫徹落實新的計生精神。由于取環人數較多,許多婦女需事先預約。
記者了解到,近日,石獅市根據上級精神,發出通知,要求各鎮(街道)計生辦遵照上級有關計生政策,認真宣傳貫徹執行。
通知的主要內容有以下幾個方面:
實行一、二孩生育登記制度。自2016年1月1日起,我市對生育第一和第二個孩子的夫妻,孕后可持身份證、結婚證、戶口簿到一方戶籍地或現居住地村(居)或鄉(鎮、街道)進行登記,自主安排生育。對于登記對象個別證件不全的,可實行承諾制,具體參照《福建省衛生計生委關于印發改革生育服務證制度實施意見的通知》的有關規定執行。對夫妻確實需要《生育服務證》的,可在登記后當場發證;群眾在登記過程中,各級衛生計生部門要提供生殖健康、優生優育、避孕節育方面的指導、咨詢和服務。在群眾登記后,由登記方負責,在10個工作日內,通過國家計劃生育信息互聯互通平臺或省級全員人口數據庫,將有關登記情況通報夫妻雙方戶籍地。
要讓群眾全面知曉并自動選擇避孕節育措施。已經生育的育齡夫妻,在了解各種避孕節育知識的前提下,自主選擇安全、有效、適宜的避孕節育措施,預防和減少非意愿妊娠;符合政策擬生育但已落實節育措施的已婚育齡婦女,可持身份證、結婚證到戶籍地(村、社區),或現居住地的鄉(鎮、街道)計生辦出具證明,并由鄉(鎮、街道)以上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醫療保健機構,為其提供免費取出宮內節育器等相關技術服務。
同時調整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政策。自2016年1月1日起,暫停辦理放棄再生育獎勵,對新增自愿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停止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對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愿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并且符合《福建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管理辦法》規定的發放對象,可繼續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通知還要求衛計部門做好婦幼健康服務。各基層醫療機構要在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中,重點監測孕產婦保健需求變化,做好與婦幼保健機構及其他助產機構相關服務的銜接和管理;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指導助產機構積極設立再生育服務門診,做好生育咨詢、指導和服務。建立預警機制,引導群眾合理選擇助產機構有序就診;要完善危重癥孕產婦監護救治網絡,加強質量安全管理,暢通高危孕產婦轉診救治綠色通道。(記者 許長財 通訊員 施棟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