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喜糖市場越來越洋氣,很多進口食品進入“喜糖套餐”內,這些“進口喜糖”是否真的名副其實?日前,石獅一家婚慶喜糖店山寨產品假冒進口喜糖被罰款13余萬元,成為新《食品安全法》實施后我市查獲的第一案。
【案件回顧】
買喜糖遭遇山寨貨
近日,家住石獅的邱女士為給家中晚輩置辦婚禮,前往民生街一婚慶用品店買喜糖。購買時,店家表示,所出售給邱女士的喜糖均從香港進口。買回家后,邱女士以及親朋好友發現喜糖與真正進口喜糖在外包裝等方面有所出入,遂撥打喜糖外包裝上印制的香港公司的電話號碼進行確認,均無人接聽。當邱女士再次與出售喜糖的店家進行溝通時,店家堅稱喜糖是從香港進口的。
在接到邱女士投訴后,執法人員前往現場核實情況。執法人員發現,當事人經營銷售的上述喜糖包裝盒上都是英文和繁體中文,沒有使用規范的中文,也沒有境內的代理商名稱、電話等內容,當事人的行為涉嫌經營無中文標簽預包裝食品的違法行為。
經過調查,店家最終承認,出售給邱女士的喜糖實際上是從國內購買,并自行拼裝在自己訂制的包裝盒內。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該店家被立案調查,處以13萬元罰款,并賠償邱女士5萬元。
該案是新《食品安全法》實施后,我市學習貫徹新《食品安全法》以來,石獅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查獲的第一起食品違法案件。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法規解析】
進口食品須貼中文標識
根據我國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進口食品必須貼上中文標識,標識內容包括食品名稱、配料表、凈含量、規格、生產日期、保質期、貯存條件、原產國或地區名稱以及在中國內地依法登記注冊的代理商、進口商或經銷商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如果沒有按照規定貼上中文標識,那么這些產品是不允許在國內市場上銷售。
而根據新《食品安全法》,對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原來是2000-50000元);對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罰款(原先是5-10倍),對生產經營超過保質期的食品也是同樣的處罰措施。
【部門提醒】
別礙于面子不敢投訴
石獅市市場監管局湖濱食品藥品監管所相關負責人表示,許多市民常抱有“辦喜事遇到麻煩不喜歡跟人計較”、“已經贈送給親朋好友的喜糖不想再計較”等心態,因而買到假冒偽劣喜糖時只能“啞巴吃黃連”。該負責人提醒,購買時應注意辨別產品標簽,可當場撥打這些進口食品的消費者熱線進行信息比對后再進行購買,如發現問題可向石獅市市場監管局投訴。(記者 謝艷 通訊員 江華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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