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上午8時許,石獅市湖濱街道湖東一路113號門口發生火災,石獅消防大隊湖濱中隊迅速出動,趕赴現場進行滅火。起火點為一部小貨車,火勢引燃旁邊大量塑料筐,并波及店面及樓上住宅。經過20分鐘的奮力撲救,明火徹底撲滅。
大火撲救后,該大隊立即組織開展火災調查工作。經初步調查,該起火災為明火燃燒特征,火災蔓延迅速。該大隊即對周邊監控進行調查取證。經查,起火前,起火點有人員異常出入。該大隊立即聯合湖濱派出所、刑偵大隊開展火災調查工作。調查組人員調閱案發前現場周邊視頻監控,發現當日上午8時許,有一男子走路途經現場時,在小貨車背后逗留數分鐘。當男子離開現場,車開始燃燒。根據這一重要線索,調查人員確認這是一起人為放火的刑事案件。經聯合偵查,于當日下午2時許,將犯罪嫌疑人范某偉抓獲歸案。
經審查,嫌疑人范某偉對其因泄私憤故意放火燒毀老鄉郟某的小貨車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現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消防大隊調查員已將該案件移交公安局刑偵大隊作進一步處理。 (記者 陳劍蘋 通訊員 吳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