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微信已成為人們生活中重要的社交工具。作為群主或群成員,在微信群里發表任何發言都要擔負法律責任。日前,晉江男子施某在其創建或管理的微信群里傳播及放任群成員傳播淫穢視頻,被石獅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
今年47歲的施某,晉江人,案發前在石獅經商。2017年2月,施某利用微信聊天軟件創建名為“老班長聊天一群”的群組,又先后成為“龍虎會”等3個微信群的群主,每個群的成員均超過30人。“起初,這幾個群也是朋友之間聊天用的,后來有人在群里發布黃色視頻,慢慢的有幾個群友也跟著發。”據施某供述,他自己覺得好玩,便也跟著發,殊不知這是犯法的。同年6月13日,施某在石獅一出租房被公安人員抓獲。經查,上述4個微信群累計傳播淫穢視頻286個。
石獅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施某在其創建或管理的微信聊天群組,傳播及放任群內成員傳播淫穢視頻,其行為已構成傳播淫穢物品罪,根據刑法相關規定,遂對其作出上述判處。這也是我市判決的首例利用微信群傳播淫穢物品案。
“國家網信辦發布《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管理規定》明確要求,互聯網群組建立者、管理者應當履行群組管理責任,即‘誰建群誰負責’‘誰管理誰負責’。”承辦法官提醒,群主的責任主要是注意義務,即明確群規或及時將亂發信息的成員踢出群聊,或發現有情況后及時向平臺舉報等都可免責;群主作為群的管理員,應該維護好群里的秩序,不要讓非法信息、違法行為在群里泛濫,出現問題要及時管理、報告。而群組成員在參與群組信息交流時,應當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文明互動、理性表達,更不要隨意轉發非法信息。(記者 鄭秋玉 通訊員 吳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