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祥芝鎮政府鎮長李迎河向轄區小餐飲經營負責人鮑澤云頒發《小餐飲登記證》,這是自2017年10月1日《福建省食品安全條例》下發以來我市發放的第一張《小餐飲登記證》,這也標志著祥芝鎮的小餐飲監管工作走向法治化新軌道。
祥芝轄區內的高新開發區、工業區的繁華地帶,外來人員較多,轄區內小餐飲店更是逐年增加,由于一些小餐飲店受場所、布局、設施的限制,無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廣大人民群眾食品安全得不到保障。為扎實做好轄區小餐飲登記工作,規范小餐飲食品安全經營秩序,今年以來,祥芝鎮政府按照市委市政府以及市食安辦的相關要求和部署,將小餐飲、小攤販登記工作作為食品安全監督的重要內容。成立祥芝鎮小餐飲、食品攤販登記窗口,明確工作人員,規范工作條例,認真落實發證工作。祥芝鎮還利用一年一度的開漁節慶,組織工作人員開展小餐飲、食品攤販宣傳活動,講解辦證流程。
據了解,根據《福建省小餐飲登記辦法(試行)》規定,小餐飲登記決定做出的日期為登記日期,登記證有效期為2年。小餐飲登記證有效期滿并繼續經營的,應當在有效期屆滿前30日內,申請辦理延續。根據規定,小餐飲登記證主要面向有固定門店、符合餐飲服務即時制作即時消費的基本特征、從業人員較少、規模較小、經營條件簡單、未達到食品經營許可條件要求,但是經營食品符合食品安全衛生要求、經營面積50平方米以下的小餐館、小吃店、飲品店等餐飲服務提供者。同時,辦法也明確了小餐飲經營者不得經營的項目負面清單,即不得從事網絡訂餐經營,不得經營裱花類糕點、生食類海(水)產品、冷葷涼菜、自釀酒、散裝白酒、自制生鮮乳飲品等高風險食品和法律、法規規定禁止經營的食品。(記者李琳毅通訊員周雅玲李芳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