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份,市農業農村局、市生態環境保護局聯合印發《關于嚴禁牛蛙養殖的通知》,嚴禁在全市范圍內新建、擴建和改建牛蛙養殖場。記者昨日從有關部門獲悉,目前我市已有的牛蛙養殖場已于節前自行關閉、拆除及恢復原狀。
據悉,由于周邊市縣全面禁止養殖牛蛙,在高額利潤的驅使下,我市個別鎮牛蛙養殖突顯,給生態環境保護和食品安全造成較大的隱患。根據國家環境保護總局《關于發布中國第一批外來入侵物種名單的通知》,牛蛙屬于外來入侵物種,其適應性強、食性廣、天敵少、壽命長、繁殖能力強,具有明顯的競爭優勢,易于入侵和擴散,大量養殖牛蛙會對生態平衡造成較大的破壞和威脅。同時,牛蛙養殖污水直排、隨意丟棄病死蛙體、散發惡臭氣味及蚊蠅滋生等,不僅嚴重破壞土壤、水體及周邊生態環境,而且隨著養殖環境日漸惡化,將導致水產品質量不斷下降,食品安全隱患問題突出。
為加強我市生態環境特別是流域水環境的保護,鞏固近年來環境整治工作成效,根據《環境保護法》《水污染防治法》《漁業法》等國家、福建省相關法律法規,我市印發上述通知,全境范圍內禁養牛蛙。通知要求,嚴禁在全市范圍內新建、擴建和改建牛蛙養殖場,一經發現,由所在鎮人民政府依法強制關閉拆除,并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逾期未自行關閉、拆除及恢復原狀,由所在鎮人民政府牽頭組織依法采取強制措施予以關閉拆除。
另悉,我市還將加強巡查防止牛蛙養殖反彈,鞏固整治成果,全面完成清理任務,去功能化,并進行土地復原工作,切斷養殖水源和拆除可能繼續養殖的配套設施,關閉所有養殖排污口等。(記者 林恩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