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福建省進一步擴大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跨省通辦試點范圍,由“閩贛跨省通辦”擴大至“閩贛渝跨省通辦”。記者獲悉,石獅市公安局根據(jù)《全面推開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跨省通辦”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立即啟動福建、江西和重慶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閩贛渝跨省通辦”,三地群眾可到就近派出所辦理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
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隊民警介紹,年滿16周歲公民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跨省通辦”需提供《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居民戶口簿,合法穩(wěn)定就業(yè)、就學、居住證明材料之一;申請人書面承諾書等。未滿16周歲公民則需提供《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居民戶口簿(如未登記與申請人親屬關系的,還須審核可認定監(jiān)護關系的《出生醫(yī)學證明》等材料);監(jiān)護人居民身份證;申請人就學材料,或者監(jiān)護人合法穩(wěn)定就業(yè)、就學、居住材料之一;監(jiān)護人書面承諾書等。
據(jù)悉,下一階段,石獅市公安局還將進一步深化戶籍管理“放管服”改革,完善管理服務,提升戶政服務便利化水平,讓信息多跑路,讓群眾少跑腿,方便群眾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異地辦理。
(記者 楊德華 通訊員 陳康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