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省、泉州市紀委監委著力提升“點題整治”質效要求和省住建廳等四部門工作部署,石獅市住建局、發改局、公安局、民政局、市場監管局聯合印發《關于深化“整治物業服務企業侵占業主公共收益、收入及分配不公開等問題,切實維護業主利益”工作方案》,并迅速啟動住宅小區公共收益收支情況審計工作。
根據方案,此次整治主要目標是:通過整治,物業小區公共收益季度公示率達到100%、物業小區公共收益年度抽查核實率達到50%,物業服務企業違法違規侵占業主公共收益行為得到有效糾正和查處,物業小區公共收益管理水平不斷提升,業主對物業“點題整治”的支持率、知曉率、滿意率顯著提高。
整治內容包括五方面:
1.小區公共收益未按要求及時、全面公示,公示內容虛漏假等問題。重點整治物業服務企業未設置公示牌或公示牌未設置在小區主要人行出入口位置;未按規定在每季度第一個月的月底前,將上一季度公共收益收支情況在小區公示牌等醒目位置,以及省住宅小區公共收益信息管理系統和泉州市物業項目管理系統公示;公示時間少于30日;對部分公共收益項目故意不公示、公示的項目張冠李戴,公示內容漏項錯項;公示的賬目混亂,公示金額填報不實;公示的公共收益收支情況和實際不符等問題。
2.公共收益管理、支出不規范等問題。重點整治物業服務企業未按規定對公共收益單獨開戶或專賬進行管理;未按規定經業主共同決定擅自使用公共收益;公共收益不入賬、少入賬、虛增項目列支;未按規定或約定的比例進行分配;未將公共收益結余及時存入維修資金專戶等問題。
3.物業服務企業侵占公共收益問題。重點整治物業服務企業未按法律法規規定,擅自利用共有部分進行經營;物業服務企業管理人員利用工作之便或企業管理漏洞,私自侵吞公共收益;監管部門和單位對業主投訴的物業服務企業侵占公共收益問題查處不及時、處理不到位等問題。
4.物業服務企業與業委會違規共同侵占公共收益問題。重點整治將共有部分擅自出租給第三方經營;虛增小區維修、更新和改造的項目和費用,套取公共收益;虛增公共收益經營管理費用等問題。
5.檢查督導落實不到位問題。重點整治業主投訴渠道不夠順暢,機制有待健全;鄉鎮人民政府屬地管理職責落實不到位,部署推動不力,未能全面開展檢查,未指導居(村)民委員會進行常態化檢查并建立檢查工作臺賬等問題。
7月底起,我市開始由市住建局牽頭負責、五個部門協辦推進此項工作。整治時間將持續至今年年底。市住建局將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會同有關部門對物業“點題整治”情況進行實地抽查核實,年底前實地抽查比例不少于轄區物業小區總數的50%。配合此次整治,我市還推動有公共收益的住宅小區,聘請有資質的第三方審計機構審計公共收益收支情況。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將嚴格落實整改。
(記者 吳漢松 通訊員 涂玉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