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石獅市華僑建筑保護利用三年專項行動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印發,將通過全面普查、建立多層次保護體系,做好華僑建筑的保護活化利用,以此凝聚石獅籍海外游子的鄉愁記憶,維系好廣大石獅籍僑胞的精神血脈和情感紐帶,更好激發其愛國愛鄉之情,助推僑商回歸。
《方案》所述華僑建筑,是指在石獅市境內能夠體現海內外緊密歷史文化聯系和具有重要紀念意義、教育意義以及歷史價值的代表性涉僑建筑,包括已經公布為傳統風貌建筑、歷史建筑、文物以及特定意義的建筑。為更好延續石獅僑厝、僑居、僑村傳統文化和歷史風貌,構建系統性、整體性華僑建筑保護體系,創建華僑建筑保護利用“典范城市”,我市將重點做好普查、認定、保護、活化等工作,在2024年11月底前,基本建立華僑建筑名錄,聚力打造華僑建筑風貌展示區(點);至2025年,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保護與活化利用經驗。重點工作包括:
組織全面普查,落實規劃保護。開展全域華僑建筑資源專項摸排,按照“分類分檔管理”原則,構建華僑文物建筑、華僑歷史建筑、華僑傳統風貌建筑及特定意義的華僑建筑4類管理臺賬,充分掌握散布全市各處的我市華僑建筑資源家底,形成串點連線保護利用示范帶。2024年6月底前,完成專項摸排工作。配合做好《泉州市華僑歷史遺存保護條例》制定,開展石獅市華僑建筑保護利用管理機制研究,提出解決思路和路徑。
分批認定公布,落實保護責任。按照“應保盡保”原則,對符合條件的涉僑建筑,按程序列入華僑建筑名錄予以公布、掛牌、建檔測繪。具有一定歷史保護價值的華僑建筑,按照有關規定和標準認定公布為文物保護單位、歷史建筑或傳統風貌建筑,實施動態管理,每年開展法定保護對象建檔公布補充工作。2024年11月底前,完成華僑建筑名錄的公布。所有權人和使用人負責日常管養和維護修繕,屬地鎮(街道)負責督促指導,所在村(居)予以協助。
簡化申請手續,做好確權認定??紤]到一些華僑建筑權屬關系復雜,影響日常管養修繕,《方案》提出由不動產登記部門采取容缺預審、分類處置等方法,簡化確權認定工作。對產權涉及海內外繼承關系清楚的,由登記機構按規定予以辦理,并作為修繕申請主體;對產權復雜、繼承關系難以認定的,經其權益利害關系人或家族理事會(基金會)申請,經所在村(居)民委員會確認公示后,可作為修繕申請主體(代管人),原權屬關系不變。
重點保護提升,創新活化利用。圍繞串點連線成片思路,打造試點展示項目,每年策劃實施10棟以上零星華僑建筑修繕;1個華僑建筑群重點保護提升項目,重點實施華僑建筑修繕、周邊環境風貌整治、功能業態提升、活化利用等提升任務,2024年底前全面完成第一批試點示范展示項目。符合獎補標準的,泉州市級將按照每棟5萬元、每個建筑群50萬元的標準予以補助,本級統籌配套修繕專項獎補資金。對于歷史建筑、傳統風貌建筑名錄中的華僑建筑,可申請省級獎補資金15萬元至25萬元。其間,同步做好古建筑修繕技藝傳承人和傳統工匠培訓、培育。
同時,鼓勵和支持保護責任人利用華僑歷史建筑和傳統風貌建筑開辦展館、博物館、傳統作坊,探索植入現代功能,通過發展文化創意、旅游產業、地方文化研究等方式進行保護和合理利用。
發動各方參與,做好挖掘推廣。探索將華僑歷史建筑、傳統風貌建筑權屬流轉或委托給村(居)民委員會、村集體經濟組織、國有企業等經營管理。支持成立華僑建筑保護利用理事會、家族基金會,引導企業、社會組織、熱心人士、海外僑胞和僑眷僑屬等社會力量通過捐贈、資助、服務或投資等方式參與華僑建筑的保護與利用。同時,啟動編制華僑建筑、傳統建筑系列叢書,全譜系解讀華僑建筑與海外游子深厚的家國情懷紐帶關系,2024年底前完成編制工作,泉州市將對編制成果進行審查,按照10萬元/冊予以補助。(記者 康清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