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獅市開始試行工貿企業安全生產“白名單”制度,將積極落實主體責任的重點企業、重大貢獻企業納入“白名單”管理,在減少執法頻次、提供指導服務、評先評優等方面優先予以支持,以此進一步激發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內生動力,提升工貿企業核心競爭力,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日前出臺的《石獅市工貿企業安全生產“白名單”制度(試行)》明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且已完成安全生產標準化創建的工貿企業(存在涉氨制冷、有限空間、粉塵涉爆等高風險環節的企業除外)自動納入“白名單”對象:規模以上工業企業;被認定為省級及以上的高新技術企業、專精特新企業、創新企業;上市企業、新三板掛牌企業、上市后備企業(以石獅市上市后備企業名單為準);被認定為安全生產標準化三星級及以上企業。
工貿企業安全生產“白名單”有效期1年,期間實施動態管理,發現列入“白名單”企業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立即將該企業從“白名單”移除,從退出之日起算,退出“白名單”企業一年內不得列入“白名單”;一年期滿后,依申請重新列入“白名單”:發生生產安全死亡事故的;瞞報、謊報、遲報、漏報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造成重大社會不良影響事件的;行政許可證照注銷、吊銷、撤銷的,或者不再從事相關行業生產經營活動的;存在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且未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整改的;未按照法律法規相關要求有效運行,受到事前問責或行政處罰的;一個月內未登錄泉州市安全生產標準化智慧管理平臺,未定期上報隱患自查自改情況的。
對“白名單”企業,將給予開展幫扶指導,幫助企業有效提升安全生產管理水平;適當降低執法檢查頻率,實施“進一次門、查多項事”;支持推薦列入“白名單”企業參加安全生產相關的評先評優活動等政策支持。(記者 許小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