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獅市在全市范圍內創新推行“鄉愁河長+政協委員河長”并行制度,選聘“鄉愁河長”中26名政協委員擔任“政協委員河長”,以有效擴寬政協委員聯系群眾渠道,強力助推河湖長制向縱深發展。
據悉,石獅市全面推行“鄉愁河長+政協委員河長”制度,是作為河長體系的重要補充,可有效融合鄉愁文化的深厚情感引領與政協制度的民主監督及建議功能,形成雙軌并行、協同增效的河湖管理新模式,不僅能更大程度凝聚鄉賢治理河湖的新力量,還能充分發揮政協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作用,進一步促進社會各界的共識匯聚與力量整合,營造全社會共關心、同支持、齊參與、強監督的河湖管理保護氛圍,共筑安全健康生態美麗的石獅“幸福河”。
“鄉愁河長+政協委員河長”的責任和義務共有五項:一是常態巡查護水。積極參與巡河巡湖工作,通過常態化巡河巡湖,全面了解河湖現狀,細致排查并收集河湖污染、“四亂”等問題,現場勸導制止違法違規行為,及時向河湖長或當地河長制辦公室精準反饋所發現的問題,促進問題有效解決。二是深入視察調研。圍繞水資源保護、水污染防治、水環境治理等內容,定期或不定期開展視察調研,向相關河湖長或責任單位詢問并收集信息,深入了解河湖管理保護工作落實情況。三是強化監督評價。對各級河湖長履職情況進行民主監督和全面評價,督促其嚴格落實職責;及時將民眾關于河湖管理的寶貴建議傳達至各級河湖長,構建起政府、社會與民眾之間緊密互動、高效溝通的橋梁。四是樹立榜樣引領。嚴格遵守法律法規,主動承擔治水護水責任,自覺維護“鄉愁河長”與“政協委員河長”的聲譽和形象,不得以“河長”身份從事任何營利性活動或偏離河湖保護宗旨的行為,以實際行動樹立典范。五是加強宣傳動員。積極開展河湖保護的宣傳教育工作,廣泛傳播河湖長制工作動態及成效,提高公眾對河湖保護的認識和參與度,通過正向引導與激勵措施,激發群眾保護河湖的熱情和動力,努力營造全民治水的良好氛圍。(記者 許小雄)